报纸复制的历史渊源
鲍超起源于唐朝,认为其建国时间大约在武则天执政时或以后,应视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产物。这一变化的主要特点是,隶属于朝廷扈从(即内朝)的中书省最终取代了尚书省(即外朝),从而成为集决策与行政于一体的最高机构,并于唐玄宗十一年(723年)正式确立了中书以下的制度,居于三省之上。从此,无论是皇帝圣旨的起草和申报,还是各方奏抄的申报,征集点都是中书之门。正是这种统一的领导格局,使得根据政治需要定期发布过滤后的信息,成为一种可操作的信息传播和交流体系。
目前,在唐代的著作中,对抄报描述最详细的是《读开元杂报》,收录在孙桥的《经纬集》中。根据这篇文章的介绍,结合赵翼《二十二史注》所引《后唐故事》、《五代会议》等史料,大致可以知道,这类抄本是由中央书省编纂,并由各部在《湘经》中刊行的,所以第一名应该是“鲍超”;同时,当时的州级以上地方政府都在北京长安设立办事机构。州一级叫州府,路一级叫公馆或住宅,后来改名为音乐厅。他们还将这份抄本抄写下来,寄给各自的地方政府,于是“鲍超”就被称为“地宝”或“地朝”,也就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