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谈论教育
孩子既不是天生的善,也不是天生的恶,而是天生的非理性,因此也是不道德的。孩子在生命之初并不具备理性自主的能力,但必须通过教育过程引导其发展这种能力。
教育不能简单地包括形成一种习惯(例如,通过死记硬背),因为习惯性的行动不是一种道德行为。一切教育的目的,必须是最终引导孩子独立思考,成为真正有道德、独立的、会行动的个体。
康德的“自主”概念深受卢梭的影响。卢梭的著名观点是“遵守我们为自己制定的规则就是自由”。这个观点的要点是:1。遵守规则就是自由。世界上从来没有随心所欲的行为,只有在规则、制度、法律框架内的活动才是自由的,他的底线是不干涉他人和社会。2.这个“规则”是“我们为自己制定的”,有两层意思。一是这个规则的主体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二是这个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而不是别人。我们自己造就的,不是外界或他人强加的。如果你服从外界或他人强加的“规则”,无疑是痛苦的。自由呢?我们自己的规则是从我们的内心自由流露和生长出来的。它们是纯天然、绿色、生态的。为自己制定,意味着这个规则必须符合自己的内心,也意味着这样的规则制定后,我们要自觉、自愿、理性地遵守。3.“我们”不是指一个个体,而是一个群体,是指“所有理性的人”。
康德认为我们的理性是自主的,因为他的根本理论原则并不是试图与外部现实竞争,而是理性为自己从而也为经验世界规定的法则。道德法则也是理性为自己规定的法则。只有当这种行为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时,它才具有道德价值。道德法则的主要事实是它是一种无条件的义务。道德必须强迫我们,只是因为我们的理性,而不是因为我们可能有任何特殊的欲望或偏好。即道德被所有理性人认可为具有约束力,这迫使我们尊重所有理性人的内在价值。
所以,教育要努力培养“理性人”。要引导孩子从“被自然欲望逼迫的状态”到“只因为明白是正当行为就去做正当行为的状态”。
怎样才能培养孩子形成道德品质?教育过程分为三个部分:培养、训练和教学或训练。在“养育”阶段,必须满足孩子对食物、温暖和情感的天然需求,在“训练”阶段(孩子长大后),要加强训练。如果让孩子们听其自然,他们将仍然是动物,按照他们的直接冲动行事,他们将永远不会成为可教的人。因此,他们必须被迫控制自己的欲望,以此作为发展理性的必要前提。但是这种强迫性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必须允许孩子拥有与他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自由相一致的最大限度的自由。在“教导或训练”阶段,孩子必须发展思维和理解能力,学习成年后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在所有这些教导中,决不能教孩子们机械地做事,而必须始终引导他们去理解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意义。引导孩子理解美德的无条件价值,重建给予正确基础的正义行为习惯,是教育的终极目标。
此外,由于人类从婴儿的自然状态到成人的自主状态的发展与整个人类的发展是相似的,所以教育的主要任务不仅是发展个人的道德品质,而且是努力实现人类的完美。
?2018草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