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解释和内涵
“历史有两层含义”和现代人的“活动”、“学问”或“学问”、“知识体系”、“超科学”或“半科学、半艺术”、“科学”等理论,都可以看作是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第一、二、三、四次对应的客观存在事实。其中,“科学”论中的一般“科学”论和其他两种历史解释分别反映了历史第四发展时代中的两个不同时期;至于后者,更确切地说,它是当代历史实践以史家理论的形式客观存在的一种表现,即它是历史理论家对当代历史实践抽象认识的理论结果。但当今中国史学界众说纷纭,只是历史实践日益复杂多样的混乱现实在史家头脑中造成的困惑的实际反映;而且他们各自对历史的定义很大程度上受定义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的影响。
在对史学的几种定义中,就中国未来史学的发展而言,比较有意义的有:何兆武的“超科学”论、李的“具体实证科学,具有特殊性、综合性和整体性”论和江的“整合”论。其中,李和江两种理论虽然是从不同的分析角度和同一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得出的,但他们对历史特征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因而可以进一步融合为一派。就研究现状而言,如果在未来的中国历史本体论研究中有可能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学派,那么它们无疑是值得引证的,作为该学派建立和发展的理论基础。这本书的历史定义将在李和江的基础上确定。因为历史不仅是一项活动,不仅是一门专门的知识或学问,不仅是一个知识体系,而且是一门具有科学研究对象和任务的特殊学科。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来说,它不仅是一门一般的科学,而且是科学知识意义上的完整的科学。
作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由于马克思主义史学已有的事实,对历史是什么的回答不应停留在通史阶段,而必须视为知识形态意义上的完备科学。中国历史应该属于迄今为止唯一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范畴,而不是其他任何历史。同时,我们今天对历史的定义也不能满足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的理解。我们必须结合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特别是当代中国和世界历史实践的实际存在,对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作出准确的定义。史学的重新定义必须符合并反映这个时代的要求。
对于一个历史学家个人来说,历史可以是他谋生的一种有技巧的或熟练的专业手段,可以是他从历史中学习必要的文化素质或从历史中认识人类的一种途径,也可以是他提高文化艺术经验和鉴赏能力的一种有益的精神活动;当然,个别历史学家也可以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之外的其他历史观来指导自己的历史研究;而且,并不是每一个历史学家个人和每一项具体的历史实践都必须承担揭示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历史运动的特殊规律的任务。但是,这样的东西仅仅来源于历史主体的主观认识以及这种认识形式和手段的特殊性和历史运用的特殊性,或者发生在个别历史主体身上的特殊现象,来源于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特点,而不是来源于历史本身所决定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更不能来源于今天历史发展的现实,不能成为否定历史是一门科学的依据。
从特征上看,历史学虽然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其他社会科学乃至人文科学(如文学艺术)的一般特征,但它之所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不是因为这些一般特征,而是因为它植根于自身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从而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其中最显著、最重要的是:它与哲学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特征, 它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特征与一般的社会科学相比,历史上表现出某些人文学科的一般特征的东西,不能成为否定它是一门科学的依据。 因此,任何认为史学不科学的定义或解释,都不能作为重新定义史学的基本材料。
历史是一门科学。其科学性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其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历史研究的对象——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世界各民族、各国的,以及它们所形成的历史运动的事实和过程——都是作为历史存在的客观现实的东西,不以历史熟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首先是它承担的任务。历史学的任务是揭示世界各民族、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历史研究是一种旨在探索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特殊规律的认识活动。仅凭这两条,历史就具有了一般科学的科学性。
判断一门学科科学性的一般依据是:
(1)“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客观现实的东西,因为只要是客观现实的东西,就可能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
(2)它“必须是以探索对象的发展规律为目的的认识活动”。历史显然符合这两个要求。但这种历史学不能称为真正的历史科学,因为它只具备成为科学的必要前提,并不具备成为完整的科学知识形式的充分前提。一门学科要成为完整的科学知识形态,还需要满足第三个层次的要求:“以揭示事物的规律为前提,再根据事物本身的规律(即其内在联系)来解释事物的原因,才是完整的科学知识形态。”
迄今为止,这样一部科学知识形态意义上的真正科学的历史,只有马克思主义历史。“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产生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确立为基础的。这种历史观为历史学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使其显示出不同于以往其他史学的顽强特征,显示出鲜明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史学在思维方法上的重要特点是,只从历史本身来认识历史,而不从天上的云彩或人心来认识历史。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史学首先确定了历史研究对象的客观性质,把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作为自然历史过程来研究,从而实现了历史研究起点上的深刻变革。“它坚信,只要我们从顽强的事实出发,就能如实揭示历史的真相。”其次,“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唯物史观的实际运用,获得了研究历史现象之间必然关系的方法论指导,从而使史学真正成为研究事物规律性、根据其规律描述真实历史过程的实证科学。”“使历史学成为一门科学,最重要的基础是探索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然而,迄今为止的哲学发展史表明,迄今为止,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地说,唯物史观)真正揭示了人类历史运动的基本规律。所以,问题简化到这一点。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历史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
据此,中国史的科学性除了具有一门学科的科学性所必须满足的一般要求外,还基于它属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范畴。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历史的科学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历史的科学性。
历史是一门综合的社会科学,是历史研究主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的一般规律的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思维和认识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对历史对象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分析和研究,以认识其特殊规律和特点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和产物——历史知识。
在这个历史学的定义中,“综合社会科学”的含义是,历史学是以科学性和真实性为基础,内在地或以“附加”的方式将特殊性、综合性(或整体性)、实证性、抽象性(或哲学性)、价值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的综合社会科学,因此它不同于一般哲学、其他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历史研究的主体”是历史学家,而不是普通大众或其他社群;“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来说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和“特别坚持”的观察事物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思维方式,而不是其具体的历史结论;“历史对象”是指世界各民族、各国的众多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它们首先作为历史客观现实(“物本身”)存在,然后进入历史学家的认知领域,成为认知对象(“物为我所用”),以及它们所形成的世界各民族、各国的客观历史事实和过程。是历史的对象领域,所以不是一般人类社会的哲学研究对象之一。“特殊规律和特点”是指世界各民族、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而不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发展环节,如政治笔记活动、依附于政治并注重文化积累的综合活动、学问或学术、知识体系、哲学、科学等。,并经历了价值、验证、艺术、科学、哲学等不同形式的理解方式。
历史发展到今天,虽然必须包括以前出现过的一切表现形式或发展环节,并把它们视为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或部分;就个别或特殊的历史现象而言,今天的历史也可以以它曾经拥有的某种形式存在。
但是,在一般意义上,历史永远不能归于这些形式或环节中的任何一个,或者说,历史的一般定义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来确定。历史只能是一门综合的社会科学。如果否认这一点,那么在认识论、方法论和哲学倾向上,要么表现为历史观念的缺失,要么表现为唯物辩证法和相对主义的庸俗化,怀疑主义或折衷主义是这种庸俗化的必然归宿。
列宁在阐述原理时说,唯物辩证法无疑包含相对主义,但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辩证法,正如黑格尔已经解释过的,包含相对主义、否定和怀疑主义,但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无疑包含相对主义,但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也就是说,它并没有否认客观真理,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和客观真理的界限受到历史条件限制的意义上承认了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相对主义关系的原则,对于我们今天界定历史,分析历史现有定义的价值,理解“历史是一门综合的社会科学”,乃至考察其他意识形态的东西,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