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时间

法律分析:始于1985。标志是中共中央决定在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这应该是邓小平当时提出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大量国企员工下岗。从1978结束,国企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到1992,主要是简政放权,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从1993到现在,明确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1978~1992:国企改革初探。1993~2003: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2004年至今:深化国企改革。从1978开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