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唐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善
唐朝皇帝推翻隋朝统治后,继承了隋代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于是,科举制度逐渐完善。唐代考试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阶段举行的考试称为常课,皇帝临时举行的考试称为制课。
常规科目有秀才、明静、进士、君子、法明、子明、舒鸣等50多种。其中,法明、舒鸣、子明等科目不被重视。秀才等科目不经常举行,秀才科目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逐渐取消。因此,明静和进士成了唐代的主要科目。继唐高宗之后,进士显得尤为重要。唐朝很多宰相多是文人。正规课程的考生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学生,一个是农村进贡。生于京师及州县书院,被派往尚书省的臣民称为学生;不是由校堂,而是先经州县考试,再送到尚书省,考生称为相公。从农村进贡进京的考生统称举人。州县考称为解考,尚书省考一般称为省考,或者不考。礼制考试都是在春天举行,所以也叫春卫,意思是考场。
起初,明静和进士这两个科目只是尝试策略,考试的内容是景宜或时事。后来两科考试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士子更重诗赋,明经更重经籍和墨义。所谓粘贴,就是随意翻开一页经文,盖住左右两边,中间只开一行,然后用纸糊盖住三个字,让参与者填写。墨夷是一个简单的书面测试圣经的话。只要熟悉经典和注释,都可以尝试,而诗词赋则需要有文采。考进士第一名很难,所以当时有“三十岁明静,五十岁进士”的说法。
初试由吏部主考袁外郎主持,后由礼部侍郎主持,被称为“全志贡桔”。秀才也叫“爬龙门”,第一名叫状元或头。同榜的人要凑钱办个庆祝会,让同榜的两个少年去名园探名花,叫探花使者。我们应该集体去杏园参加一个宴会,叫做探花宴。宴会结束后,他们都去吉恩寺为大雁塔题字以示荣耀,于是他们把中金石称为“大雁塔题字”。焦曾写诗《毕业后》:“以马蹄疾为荣,曾见长安花。”因此,春风成了进士及其的代名词。常邓柯第一,也是由吏部考试,称为选拔考试。只有合格的人才能被授予官职。唐代大学者柳宗元,因其字博学,随即被授予“集贤堂正字”。吏部如果考砸了,只能去我部当副官,然后争取得到国家正式任命的官职。韩愈进士考试后,三次失败,只好做了我们时代的副官,才踏入官场。
唐代选秀才不仅要看考试成绩,还要看各种人的推荐。于是,考生们纷纷跑到官员们的门口,把自己的代表作献给他们,称之为论文。扔给礼部的叫官纸,扔给达官贵人的叫书写纸。扔卷子真的让有才华的人大显身手。比如诗人白居易给顾况的诗《赠草给原》,就受到老诗人的高度赞扬。但是,也有很多人弄虚作假,欺骗世人。
武则天元年二月,皇后亲自“要求进贡雒城殿”,这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宫廷考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未形成制度。
到了唐朝,武术也出现了。武术始于公元702年武则天长安二年。应武举考生是相公,兵部考。考试科目有射马、步射、平射、卡宾枪、负重等。等级最高的人被授予官职,然后逐级晋升。
宋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变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考试大体与唐代相同,包括常科、必科和武科。相比之下,宋代的正科人数比唐代大大减少,其中仍以进士为重,一等进士大多可以当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为宰相。吕宋·祖谦说:“学者们的课题往往是相同的,而且都是极其普通的。“当时有焚香进士之语。除进士外,其他科目统称为各科。宋代的科举考试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很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科举拓宽了录取范围和作用。宋代进士分为三等:第一等称为进士等;二等说进士出身;三等进士出身。由于录取范围的扩大,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考中进士的不超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个。宋代一次录取多达200到300人,甚至500到600人。对于屡考不中的考生,在遇到皇帝考试时,允许其报名参加附考,称为特名。还可以请皇帝发发慈悲,授予出生资格,任命官员,为后人开先例。
宋朝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只有两级考试制度。第一关是各州举行的解考,第一关是礼部举行的省考。为了选拔真正在封建统治下脚踏实地的人才为他们服务,宋太祖在开宝实行了六年的科举考试。从此,殿试成为科举制度中最高级别的考试,正式确立了国考、省考、殿试三级科举制度。经过宫廷考试,不需要通过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结束后,不准称考官为师傅,也不准称自己为门生。这样,所有的人都成了天子的门徒。宫廷考试名列前三。南宋以后,皇帝在科举考试中会有宣布进士名次的仪式,并设宴款待琼苑,所以称之为琼林宴,为后世所沿袭和定制。宋代的科举考试最初是一年一次,有时一年或两年一次。英宗三年后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考一次,次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宫考与省试同年进行。
从宋代开始,科举考试开始贴名记勋,并建立了防止徇私舞弊的新制度。隋唐以来,徇私舞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朝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建立糊名和名誉记录制度。粘贴姓名,即在考生的试卷上密封姓名和籍贯,也称“印”或“封”。在宋太宗,根据陈静的建议,宫廷考试被赋予了糊名制度。后来,宋仁宗的省、州考试实行了糊名制。不过贴了名字之后,也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益斌的建议,考生的试卷将单独记录。考官在阅卷时,不仅知道考生的名字,也认不出考生的笔迹。这个制度确实对防止考官徇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益腐败,这一制度流于形式。宋代考试形式的改革不仅没有摆脱科举的痼疾,反而使之更加恶化。
宋代的科举考试在考试内容上也做了很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沿袭唐制,士子科举附经、附墨意、附诗赋,弊端甚大。士以音韵为役,古今无知;明静只是广泛地记忆和背诵,但它的意义是无用的学习。王安石参政以后,开始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废除诗赋,附加经典和墨意,注重通过义、理、策来选拔士人。所谓经学,类似于理论,就是一篇短文,限于用经学中的句子作为题目,用经学中的意义来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经学的应用。熙宁八年,宗申下令废诗赋,贴经,墨选士,颁王安石《三经新义》,论策选士。《易》、《诗经》、《诗经》、《周礼》和《礼记》被称为“大经”,《论语》和《孟子》被称为“兼经”,被指定为考生的必读书目。规定进士四考:一考大经,二考两经,三考理论,最后考谋略。宫考只考,限1000字以上。王安石变法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时而考诗赋,时而考经,时而兼而有之,变化不定。明清时期是科举制度鼎盛的时期,也是衰落的时期。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与科举结合更加紧密,科举必须由学校教授,入学成为科举的必经之路。明清时期有国学和官学、州县学两种流派。国学是中央一级的学校,地、州、县的学校是地方学校。国学初名国子学,后改名国子学。在国子监学习的一般称为国子监文凭。龚升是由政府、州和郡学校的学生们选出来的,这意味着为皇帝贡献人才。清代贡生有六种:岁贡、恩贡、优贡、八贡、副贡、例贡。前五种被认为是来自正确的方向,合称为五贡。政府、府县、卫生所设立的学校一般称为郡学,也称儒学。凡通过本省各级考试,考上官、州、县学校者,一般称为学生,不称学生、学者、博士弟子,俗称进士。这是成名的起点。明清时期,官方科举考试分三级,即乡试、通考和殿试。取得省考后,在各省每三年举行一次。考取了省考之后,也叫达比。因为考试时间定在秋天,所以也被称为“秋微”。在乡村考试中,第一名是谢园。宣布之后,州长主持了明路的宴会。考试在省考一年后举行。在考试中,龚升,俗称“龚楚”,被称为明静,第一名是汇源。同年举行殿试,应试者为龚升,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事。录取分三部分:甲取三个名额,分别给进士和,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第二名,第三名为谭华,合称三丁甲,状元为丁甲第一,否则称为定远;二甲生秀才;前三名被赋予和进士一样的背景,前二名和前三名的第一名叫传祺。进士榜是用黄纸写的,所以叫黄甲,也就是俗称的金榜,钟石被称为状元,明清的乡试和通考都是专门根据四书五经命题,要求一代圣贤作陈述,有一定的结构,一定的字数,一定的句法。这种文体叫八股文,也叫讲道理、搞艺术、现写、现艺,八股的僵化形式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维。进士、郭健子和举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被授予一定的官职。学者不能被任命为官员,但可以被聘为行政长官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