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2001 6月14日,中俄元首哈吉塔乌在上海。
2001年6月,“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随后,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晤,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六国元首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同年9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晤。会议期间,六国总理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成立并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6543.8+0.48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中文和俄文。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第二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宪章明确阐述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组织结构、运行形式、合作方向、对外交往等原则,标志着该组织可以真正建立在国际法意义上。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国家元首们在莫斯科举行了第三次会议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和环保领域的有效合作;* * *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所有会员国一律平等;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对外开放,我们愿与各国及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了第三次峰会,就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进行了讨论,达成了广泛共识,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首任秘书长。
2004年6月5438+10月65438+3月,张德广接受媒体采访。
2004年6月5日+10月6日+5月6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举行成立仪式。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题为《加强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重要讲话。同日,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同日,位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
自2004年以来,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蒙古立即获得观察员地位。200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成员国首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和印度观察员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会议,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议,轮流在成员国举行。秘书长由首脑会议任命,成员国按国名的俄语字母顺序轮流任职。任期三年,不得连任。秘书长候选人的挑选非常严格。经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讨论推荐,该任命将由元首会议讨论批准。要求具有15年以上外交工作经历,精通俄语。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成员国在文化、经贸、军事、司法、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得以开展并不断加强。“9.11”事件后,上合组织成员国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为核心的反恐合作,进一步增进了成员国之间的互信。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以中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土为主体,一根橄榄枝和两根飘带,象征成员国积极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下分别标有中文和俄文的“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为绿色和蓝色,象征着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和发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