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特里斯坦

2017年元旦凌晨2点,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

转眼间,一年就结束了。

回首过去的一年,也许有无法挽回的遗憾,未了的心愿,刻骨铭心的爱;当然也有努力的充实,收获成果的喜悦,让你嘴角上扬的小运气...

一年前定了一个小目标,到最后都没有很好的完成。我没读过多少书,但还是想推荐这几本书。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前前后后一年只看了六十遍,然后就扔到一边了。初二的时候看了最后六十遍,今年三月份又拿起了书。没想到,我爱不释手。

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还小,没有太多有趣的故事,所以不感兴趣,也看不下去。现在我再读一遍,才发现我之前的想法真的错了,大错特错。红楼梦里的东西太多了,我都读不完,也读不透。我越读越觉得有趣。

蒋勋说他把《红楼梦》当成佛经来读。我是把它当做青春文学和中国百科全书来读的。是青春王国,但也是现实世界。

现在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肯定会说红楼梦。

人生总是在不同的时间面临不同的选择,站在两难的十字路口,该怎么办?

故事里的人也是因为这些烦恼才去咨询的。其实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们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说服自己。

就像抛硬币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硬币抛向空中的那一瞬间你就会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

有时候疼,有时候帮,人总是在不经意间和别人的生活紧密相连。这是对“无忧杂货店”的一个贴切的评价,也是我看完之后最直接的感受。

有人说这是东野圭吾式的心灵鸡汤。“心灵鸡汤”不一定是贬义词。为什么不喝一碗能让人再想喝的鸡汤,喝了之后又能改造自己,丰富灵魂?

一个人,87天,627公里,徒步,翻越千山,为了一个信仰,一次告别。

哈罗德已经60多岁了,他收到了老朋友奎尼的一封信,得知她即将死于癌症,于是他萌生了去看她的想法。他相信只要奎尼继续走在路上,他就能活下去。

人生就是一只脚不断的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种平淡无奇因为有了信仰而有了光芒。

该书主要以哈罗德在旅途中所见所闻和回忆往事为主线,讲述了信仰和爱情的“朝圣之旅”。

一场交通事故让原本生活就很糟糕的迪伦成为唯一的受害者,他的灵魂被摆渡人特里斯坦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一路走来,两个人互相照顾,两颗孤独的心互相疗伤,渐渐相爱。因为爱,我们可以对抗神的律法。因为爱,两个人脱胎换骨。

独特的美总会被注定的人发现,无论多晚;热情的真诚总会得到回答,无论在哪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都是为对方而生,为对方而来。

这本书的主线讲述了一对兄妹60年来饱受贫穷和战争之苦的故事。这部小说类似于短篇小说集。整部小说共九章,九个不同的角色作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

第九章,九峰之间的呼应,我被感动了不止九次。一切从现在开始,到另一个地方结束。这是一个被群山环绕的整个世界,如跨越时间的兄弟之爱,苏维曼和娜比超越性别的感情,帕里和妮拉复杂的母女关系,帕里对孩子的爱。在这里,它讲述了记忆与遗忘、亲情与人性、心间人声的故事。

书中人物众多,没有主次之分,因为在别人的轨迹中,可能是配角,但在自己的轨迹中,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

九个章节,九个不同的角色,我们在蹒跚前行的时候,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失落的那一部分。

人生就是一个从不断拥有到不断失去的过程。有些东西,走着走着就丢了,不见了。所谓成长,无非是世界观和不断崩溃重建的过程。

保罗·科埃略的第一本书是《牧童奇幻之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都有不同的结果。

后来,我读了他的《朝圣》。当我试图写一些关于它的东西时,我发现它非常困难,我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我唯一能想到的是这是一部现实版的《牧童奇幻之旅》,也许是因为我没有太多的人生经历,而且这本书本身还挺宗教的,所以我觉得有点压抑,有点喘不过气来。

《朝圣》是一本充满神秘色彩的书,但同时作者也在故事中融入了一些人生哲理。科埃略在《去的路上》圣地亚哥之旅中经历了很多奇幻的事情,让读者无法分辨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和作者脑海中发生的事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一本你看完不会后悔的书。

坦白说,我并没有从这本书里得到多少营养。可以说很多地方我都不是很懂。在阅读中,我能想到的关键词是:

梦想修心养性,找回自我。

“为了你,千千,一百次”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矢志不渝的见证。这句话,看似轻,实则很重,是阿米尔这辈子都无法承受的。

当阿米尔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他走上了赎罪之路。他第一次像一个男人一样,拥有了20年来从未有过的勇气,冒着生命危险返回阿富汗,不顾一切地从塔利班救出哈桑备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

但此时哈桑已经死在塔利班的魔爪下。阿米尔能为他以前的朋友做的就是为他可怜的孩子找到一颗心脏,一颗过去的心脏和一颗未来的心脏。

这一刻,我在想,如果阿米尔救了哈桑,他们会怎么样?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阿米尔错过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他错过了,他会用生命去弥补。

其实这一系列的书,像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还有陆思豪和大冰的书,讲的都是自己或者身边人的故事。我很少看别人的,比较喜欢安东尼。

安东尼在作品中以一个普通男孩的口吻讲述了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真挚记录。其中有零散的生活片段,有自言自语,有对生活的感悟。

我喜欢这本日记里琐碎的想法。没有真实,没有留恋,全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或者说是小悲小幸。

无意中看到图书馆书架上有几米长的绘本,翻过来,就爱不释手了。

吉米以童话般的写意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并运用象征手法,使作品在叙事表达上达到一种超然朦胧的境界,既有童年天真的凝视,又有成年人从容的回眸。无论大人还是小孩,总能在吉米的作品中找到自己的理解。

是我的启蒙老师开始写诗的。

席慕蓉的诗歌主要围绕爱情、乡愁、时间、人生展开,对爱情的表达成为席慕蓉诗歌的第一主题。在这些爱的感觉中,有甜蜜,也有悲伤。

除了上面列举的十本书,我还看过其他的书,唐宋诗词,历史,人物传记,科普书,一点哲学,武侠小说...

时间是一场去而不返的旅行。好与坏都是风景,那些用文字记录的感情也是最永久的。读书不一定能改变你的命运,但一定能丰富你的生活,拓宽你的人生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