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和皇帝离婚的皇后是哪个?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和皇帝离婚的贵妃是埃尔黛特·文绣。

就在文秀无法住进天津静苑的时候,文秀的远房表妹张瑜的女儿于芬来到了文秀身边。当于芬得知文绣的婚姻不幸而悲惨时,她立即对文绣坦白地说:“今天是民国时代,法律上说男女平等,溥仪早就被驱逐出宫了,他是平民,不是‘皇帝’。他必须遵守法律,平等待人。你应该请律师,写诉状,指控他虐待妻子,和他离婚,并索要赡养费。”正是于芬的一句话,让文绣下定决心要和溥仪离婚,争取人身自由。

1931 8月25日,文山来到靖远。下午3点左右,文山告诉溥仪,姐姐情绪低落,她想和姐姐出去散散心。溥仪勉强同意让一个太监跟着他们出去。

文秀乘车离开静园大门后,指示司机将车开到天津民国大酒店,下车入住37号房。然后她对太监赵长青说:“你自己先回去吧。”太监赵没明白是什么意思。文秀拿出一封早已写好的信,让赵长青交给溥仪,并告诉他:“文秀要向法院起诉皇上,判决与他离婚。”

太监赵回到靖远说出实情后,溥仪立刻慌了神,急忙命令仆从赶到民国饭店,要文秀一定要追回来。但文秀和文山早有准备,很快离开了民国饭店,搬到了寡妇张提供的花园洋房,张对文秀的遭遇很同情,家境也很富裕。在、文善出面奔走之后,文秀聘请了张绍曾、、李三位律师向朝廷上书:“控告溥仪辱骂文秀,令人不堪其扰。溥仪身体有病,在一起生活了九年,没有任何运气。决心离婚,索要个人日常衣物及赡养费50万元。”

对于文秀的指责,溥仪极为害怕,认为这样太伤皇族的面子,也有失“皇帝”的身份。当时正是溥仪与日本人密切勾结,幻想其帮助完成王业光复的关键时刻。此时距离1931的九一八事变不到一个月。北京天津的各种报纸都刊登了文绣要和溥仪打官司离婚的报道,说这是“皇妃革命”,支持文绣的人很多,大家都跑来跑去宣传,最后把溥仪置于极其尴尬的境地。

无奈之下,溥仪还聘请了林白和林两位律师,代理他与文绣的调解工作。193110 10月22日,在林白、林的天津律师事务所,文秀到场,三位律师到场。溥仪和文秀都同意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共三条:

1.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秀生活费5.5万元。

第二,允许文秀带走衣服和日常用品穿戴。

三、李文秀回北京娘家生活,不得做有损溥仪名誉的事。

有四份协议,一份是溥仪和他的律师,一份是文绣和她的律师。

文绣的哥哥文琪写了一封大意如此的信,刊登在报纸上,指责她:“听说你要向荀皇帝提出离婚,真是太可怕了。我在这类事件中保守可行吗?我家200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大慈大悲中,祖上四代都生活在观致一品。而且满云勋皇帝也没有亏待你,就是如果他确实亏待了你,你也要忍死来报答清朝的恩情。今天,我的妹妹,你是如此的困惑和可笑!”

文绣也不甘示弱地给文琪回了一封信:“姐姐和哥哥的父亲和祖先不同,两人一直没有联系。姐姐入宫九年,从未见过哥哥一面。现在弟弟不顾《中华民国刑法》第299条和第325条的规定,愿意在报纸上教她抗拒死亡。而且公然污蔑三姐,好勇敢好佩服。梅玮被她的祖先教导要遵守法律:如果她是清朝的公民,就要遵守清朝的法律;如果你是公民,你会遵守中华民国的法律。在荀皇帝被驱逐出宫之前,她就声明自己不想做中华民国公民,于是姐姐把剪刀藏了起来,准备和荀皇帝一起死。嗣因荀帝来到天津,成为中华民国一员。我妹妹怎么敢不跟?作为中华民国的国民,应该遵守中华民国的法律。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六条,中华民国公民,不分性别、种族、宗教、阶级,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为姐姐一个人住了九年,从来没有得到过平等的待遇,所以委托律师商量分开住的办法。这才要求皇帝根据民国法律人道对待她,不要让她父母的尸体法外受辱而死。没想到,兄弟们却一次次诬告我姐出逃,离婚,骗钱,违背祖宗教诲,被一般小人骗,替别人做拍卖...............................................................................................................................哥哥如果教人抗拒死亡,就是犯了公诉罪。检察官看到报纸,害怕举报。真心希望哥哥以后多读法律书籍,努力做到言行谨慎,不触犯中华民国法律。"

这个义正言辞的回复,在“贵妃与皇上离婚”的消息传开后,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刀妃革命”。舒菲文秀的妹妹文珊是家中唯一支持她与溥仪离婚的人。

经过双方律师签字的两个月谈判,结果是:舒菲文秀与溥仪皇帝彻底断绝关系,溥仪需支付5.5万银元作为赡养费,而文秀终身不得再婚,双方互不损害对方名誉。

额尔德特文秀(1909 12月20日-1953 9月17)出生于北平方嘉胡同西镇公馆。父亲去世后,母亲姜和三个女儿住在花市,过着平民生活。8岁就读于华师私立敦本小学。他很聪明,渴望学习,也很懂事。

1922年,带着照片被选为贵妃,提前一天嫁入宫,好在大婚时下跪迎接皇后。早期我和溥仪关系很好。1924被逐出宫时,藏袖而割,自尽,未果。反对溥仪为了恢复大业而依赖日本人,再加上后妃争宠,与溥仪感情疏远,争执不断。1931八月,伺机离开天津,报社公开表示与溥仪离婚,“刀公主革命”一时间成为天子豪的新闻;5438年6月+10月,正式宣布与溥仪离婚。1932年在北平私立四村中小学任教,后因不堪骚扰而辞职隐居。“七七事变”后,他坚决拒绝了日伪的威胁和利诱,损失不大。抗战胜利后,生活艰难,靠贴纸箱、街头叫卖为生;后来在《华北日报》做校对工作。

1947年夏,他与国民党大官刘振东结婚。一年后,由于局势动荡,刘退伍,靠租一辆平板车生活。解放后,刘因立功被解除管制,成了一名环卫工人。1953年,文绣病逝,享年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