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朝代统一了尺和寸?

秦统一天下后,统一了计量和文字。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计量单位的统一工作。为了推行公制及其现代形式——国际单位制(SI),废除旧杂制,改革并逐步废除市制,限制使用并最终淘汰英制,政府和社会各界投入了大量资金,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计量法》颁布十年以来的大量工作,可以认为我国在普及国际单位制知识、推广SI制法定计量单位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为国际计量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由来已久的测量系统;

古代计量制度中国的计量制度历史悠久。古代的计量,叫做度量衡,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每个朝代的度量衡制度都有很大的变化,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先秦时期《代李记五帝德》一文说“黄帝设五量”:衡、量、度、亩、数。《虞书顺电》说,“月在对日,法与量同用。”秦国进行商品苗制度改革,并行采用“平斗、秤、尺”的方法。目前保存下来的历史证据有:商骨尺和商苗铜方兴起。

紧接着秦始皇统一中国秦汉至魏晋时期,颁布圣旨,以最高敕令的形式,采用统一的度量衡制,“一丈一秤一石一尺一尺皆秦制”,还监制了许多标准器。这是中国计量史上的一件大事。

汉承秦制,刘邦命张苍“定度量衡程序”;

标度——分、寸、尺、尺、尺,十进制,即1 = 10尺= 1000尺= 1000寸= 1000分;

计量系统——胡、何、L、窦、胡,除胡、何外,均为十进制,即1胡= 10窦= 100 L = 1000何= 2000。

度量衡制——株、两、斤、钧、石,非小数,即1石= 4钩,1钧= 30斤,1斤= 16两,1两= 24铢。

西汉末年,王莽还颁布了统一计量的诏令,制定了许多度量衡标准。特别是铜,数量巨大,集“胡、和、盛、斗、胡”五种能力于一身,被誉为“天下之宝”。现藏台湾省省立博物馆。

法历学家刘欣撰写了《法历志三则》,其中有“考、赏、称”三章,总结了先秦以来度量衡的发展,详细记录了度量衡的单位价值、进位关系、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制度,并收入《汉书·法历志》,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度量衡专著。经过秦汉的演变和发展,中国的度量衡制度兼具理论性、法定性和科学性的特点,是古代度量衡制度比较完善的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散,更迭频繁,管理失控,法制松懈,度量衡制度极其混乱。与秦汉时期相比,长度增加了十分之三,平衡和容量增加了一至三倍。出现了“南人适应北方,视之为奋斗”的局面,成为中国度量衡发展史上的混乱时期。

隋唐至明清,公元581年,隋文帝统一中国,再次统一度量衡,固定了前期增加的单位价值。实行大小制,调律、乐制改为小制,民间仍用大制。天文学家李《年谱》是一部极其珍贵的度量衡史料。唐朝设立大福寺掌管度量衡,对桶、箍、尺、秤进行了改革,并颁布了标准器具。宋景德年间,刘用细致的称量方法研制出一种精密的秤。由于衡器的不断改进,唐宋时期“两、铢、劳、粟”的非十进制改为“两、钱、分、毫、分”的十进制,便于计算,计量准确。元明清三朝的度量衡都沿袭唐制,基本统一。

康熙亲自下功夫定秤,完善了中国的度量衡制度。后来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国家度量衡制度更加混乱。当时的“关权制”导致了英制、俄制、法系、德制、日制的引入,价值差异很大。清末重新定义度量衡制,采用万米制。铂铱合金的长度和质量都是国际局做的,运到中国。度数以尺子为准(32厘米);量以曹虎为主;称重以两秤(37.438+0克)为标准,简称“楼尺-股级制”。虽然近代中国的统治者制定和实施了一些新的度量衡制度,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收效甚微,未能统一中国的计量单位制度。

现代计量体系1915北洋政府颁布《权力法》,具体规定:

●重量基于原始设备的铂铱计和千克。

●电源分为以下两个系统:

A ——建筑尺的调平系统:长度以建筑尺一尺为单位,重量以一两调平为单位。

万国权公制:长度为一米,重量为一公斤。

法律规定A制是过渡时期使用的辅助制,B制(即公制)是比较的标准。

民国政府成立于1927,并组建度量衡委员会,从事统一度量衡的工作,研究实行公制的具体方案。1928年,电力标准方案制定并颁布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国际通用的公制(即公制)是我国的重量标准制:长度以一米为标准尺;容量以一升为标准升;重量是一公斤。

●市政制是与标准制比例简单,与民俗相似的一种:长度为标准比例尺的三分之一,计算地块为每亩60平方米;容量从标准上升到标准;重量是标准斤的二分之一,一斤就是16两。

1929年颁布度量衡法,1930年成立度量衡局,积极拟定实施计划,分期规范度量衡程序,在全国实行公制和市制。

65438年6月至0959年6月,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

将16金亮改为10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