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历史考研世界史:东欧亚洲史?

早期俄罗斯:

斯拉夫人:生活在欧亚大陆北部,6世纪时明显分为三个分支。

西斯拉夫人:波兰人,斯洛伐克人,摩拉维亚人。

南斯拉夫人:保加利亚人,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

东斯拉夫人:俄罗斯人、白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

早期历史发展缓慢,直到7世纪才出现国家。在周边先进文化的影响下,直接从部落联盟转变为早期封建国家。

两个朝代:基辅俄罗斯公国* * * * * * *):是东斯拉夫人和瓦利亚人(诺曼的一个分支,又称“俄罗斯人”)建立的早期俄罗斯国家。

862年,瓦里亚人的一支攻占北方的诺夫哥罗德建立抒情王朝,另一支攻占基辅。

882年,诺夫哥尔维德的摄政王奥力格攻占基辅并定都基辅,开始了俄罗斯公国在基辅的统治。1240被蒙古征服,1243建立金帐汗国。

国内政策:崇光游历并接受基督教,进行对外贸易,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988年,基辅大公弗拉基米尔带领所有臣民受洗,加入基督教。

罗斯在基辅接受基督教的意义在于:①一神教东正教取代了多神教的自然崇拜,使大公的统治带上了上帝认可的光环,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统一;②带来了拜占庭先进的文化和技术,为以后罗斯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③加速了封建化的进程。

封建关系的建立:①公元9-10世纪,公社社员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私有制逐渐出现,封建主义由此开始;2-10世纪,王公贵族开始占有土地和田庄,大片土地的封建所有制开始形成;3-1-12世纪,亲兵也开始了。

莫斯科公国:最初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庄,1147年建城,13年底成为拥有封建领地的俄罗斯公国(崛起的条件:①优越的自然条件②在蒙古可汗的帮助下崛起。)1328,莫斯科大公的钱袋子伊凡一世被授予“弗拉基米尔和俄罗斯大公”的称号。

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前期):① 1378,莫斯科在奥卡河支流沃察河大败蒙古军,出现了蒙古人西征以来的一次失败② 1380,双方在库里科沃平原交战,马梅汉彻被彻底击败,库里科沃平原之战成为莫斯科。莫斯科大公德米特里获得了“顿河英雄”的称号(③ 1480)。俄罗斯的伊凡三世和蒙古可汗在奥卡河决战,但最终俄罗斯的伊凡三世赢了,因为波兰人和立陶宛人没能和蒙古可汗会师。俄罗斯彻底摆脱了蒙古的统治。统一了罗斯的公国。俄罗斯伊凡三世统治时期,处理诺沃维德和特维尔公国,反对波兰、立陶宛,夺取波罗的海的土地,寻找俄罗斯在北方的出海口。

罗马诺夫王朝* * * * * *) 1613,在莫斯科举行的士绅会议上,michel & Middot Feodor Rovizzi &米德多特·罗曼诺夫被选为沙皇,开始了罗马诺夫王朝的统治。直到2月革命被推翻1917。新政府结束了波兰和瑞典的武装干涉,并采取措施恢复经济。完善机构、增强军事实力等措施。

一次改革:伊凡四世改革:1547年,伊凡四世夫人加冕为“沙皇”,专制统治开始。第一次“君子之会”在1549举行。从此,王公大臣参加的会议演变为16年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关,伊凡四世在会上宣布编纂新法典。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①行政:最早的行政机构“政务大厅”出现在15年底。16世纪中期,终于确定了政务大厅制度,完善了中央机关,增加了一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构。召集士绅会议,地方实行自治制度,由县长管理。②司法:颁布惩治腐败条例,统一国家法律,各地设立司法机关,推动中小地主担任各级官职。③军事:1556年颁布兵役法,规定每150亩土地必须配备一支骑兵,组建新军,从而削弱了大贵族的军事特权。④实行特别管辖制度。从宫廷和国家机关开始,直到把国家土地分为特别区和普通区两部分,各有自己的宫廷、主管部门、政务大厅、国库,特别区位于中南部,由沙皇直接管理。原大贵族在特区的世袭领地改为皇家土地,分给为沙皇服务的中小贵族。任何世袭领地在特殊地区被没收的贵族,都可以在普通地区得到土地作为补偿,以应对大贵族对伊凡四世的反抗。特别裁判权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旧贵族的消灭、新贵族的形成和农奴制的加强。

一次起义:波洛特尼可夫起义:1606年乌克兰北部首次爆发农奴起义,1598年俄罗斯柳里克王朝失去继承人。波兰趁机入侵俄罗斯,导致俄罗斯局势动荡。* * * * * *,饥荒接连发生,农奴处境恶化。1606年,农奴Polot。起义军针对的是贵族官员,并不反对沙皇。1607年,被沙皇军队打败。这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反对封建专制的大规模农民战争。虽然沉重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政治纲领和起义军内部构成复杂,失败了。

农奴制:①俄国伊凡三世在1497年颁布的新法典规定,农民只能在每年的裘力斯节前后一周内离开原来的主人,另寻活路,这标志着农民的自由权利被剥夺,农奴制已经形成。

②16世纪初,俄国出现了三个基本农奴阶级,即私人农奴、宫廷农奴和国家农奴。

(3)1581年,伊凡四世颁布法令实行“禁年”,规定农民在当年及以后的犹大节期间不得离开,农民的自由被完全剥夺。

(4)* * * * * *年重新进行土地调查和户口登记,农民从此成为固定农奴。

⑤1597年,国家颁布法令,禁止农奴逃跑,规定地方官必须协助地主追回逃跑不满五年的奴隶。1649法典中彻底取消了追捕农奴的时间限制,被追回的农奴连同家人和全部财产归还给了原农奴主,这标志着俄国农奴制的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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