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学国学】亦庄
一、亦庄的建立和发展
祐元年(1049),范仲淹得知杭州。因为杭州离老家苏州不远,跟人接触比较多。据范仲淹写于祐三年正月八日的《族谱序》记载:“祐中皇帝来守钱塘,后过姑苏,与亲属相见。追思先人后,失了族谱,后来又怕自己不清楚。他们把宗族的书信收集起来,收集起来,检验一下,从丽水府军到下四代祖宗,到今天的子孙,部落都在。就是造义田,按月给家里;并管理好先人,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园,永远住在避难所。假装“续族谱”而令之。”[4](pp731-732)
范仲淹在《中社太子官范辅君墓志铭》一文中说:“尤楚帝初,有人来守钱塘,与辅君(范忠文)商议,在田埂中间划地十顷,10岁时分给宗族。虽然穷,但再也不用担心怕冷胆小了。”[5](P370)购买益田是在十月,可见范仲淹在一年之内为苏州的宗族做了两件事:一是续修族谱,二是创建亦庄。这一年,范仲淹61岁。
关于范仲淹创建亦庄的动机,以往学者认为,范仲淹的公心、爱民之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宋代“集族”观念的实践手段。这个观点是好的,但是更重要的因素没有揭示出来。我们来看看范仲淹曾经对他的子女说过的话:
吴中有很多宗族,本来就和我亲近。但是,如果我的祖先视之,他们都是后代,他们没有亲戚朋友。我怎么会同情他的饥寒交迫呢?而且祖宗来了以后,积德百余年,发源于我国,得了大官。如果他们享受财富,不关心自己的宗族,为什么将来能在地下看到祖先,为什么能进入他们的寺庙?[6](P863)、[7](P1174)
对于一个年过六旬、为官几十年的老高级官僚来说,与祖辈子孙共享财富,自然是当时人们推崇的思想境界。但更吸引人的理想,不适合用文字表达的,是如何让后代变得富有。范仲淹在为哥哥范忠文写的墓志铭中,以“积善不诬”[5](371)作为结束语,透露了这样的信息。而它的圣贤和孙辈们也能充分理解它的良苦用心。范纯仁曾说:“不是为了斗米暖民,而是有意义的。”[8](1170)范仲淹诉孙枝柔也明确表示,亦庄的创建是乃祖“远传之计”的结果[9](P1164)。南宋刘再则在为张氏义庄作注时引用了范仲淹的上述一段话,分析了义庄设立的动因,说:“夫富而耻,我同祖;我爱我的孩子,不想让他们又穷又贱。我也是和老祖宗一条心。”【10】(P579)可见,无论是范仲淹本人的言论,还是他的后人或其他文人的认识,都是与亦庄的建立及其孙之富联系在一起的。
因为有些研究者只关注亦庄对贫民的救助,很容易把它当成慈善事业。但从范仲淹最初的十三条规则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内容:
女佣在家生孩子十五年,五十多岁了。
每个房间给一个奴婢一口饭,就是不穿衣服。
子女当官,每次回乡都会选择丁酉或者被任命为广川福建的官,留在家乡的人会得到米帛和钱,以示吉凶。虽然接近官方,但真正原因留在家里的,也是按这个例子给的。
对于家里用丫鬟、奴婢的人来说,显然没有原本的“冷与忧”。至于“官”,即使不在官位或者暂时不领工资,也不应该有太大的生活问题。范仲淹对他们的支持,自然已经超出了慈善的范畴。而且对其他民族的扶持也基本达到了温饱的水平。只有一个条款显然是慈善的:
村外公婆亲戚,如果穷得不好意思,或者饿一年都活不下去,各家就坦诚相待,也就是一天之米之内,互相帮助。
可见亦庄的慈善性质并不是主流。范仲淹的主要动机是为家族的长久繁荣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点,从范仲淹后人的行为中可以清楚地印证。在陆续形成的相继细则中,增加了资助和学者自愿学习的内容,以“使宅兄们知道读书之美,并有所启发。”[9](P1168)牟秋在《易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曾试图建义宅,立义田,义村收其族,立义学以教,带起咸备,谓之今古。”[11](p 1188)为了长久保持财富,整合族群,壮大宗族势力,范仲淹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值得注意的是,范仲淹虽然不惜血本进行宗族建设,但他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节俭。据说他创建亦庄前夕,儿女劝他“治洛阳,树园以为是养老之地”[12],他断然拒绝。《宋史》说他虽贵,非客不重视肉;一个老婆只能养活自己温饱”[13](10276)。
范仲淹在创建亦庄之初,就十分注重其对维护和提高宗族势力的长远作用。建义宅,立义学,续修族谱,制定亦庄之规,注重基层之初的各项配套措施,考虑可谓比较周全。但范仲淹在亦庄建成后的两三年内就去世了。亦庄的巩固和初步发展主要是在范仲淹的子弟手中完成的。这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明显体现出来。
首先,益田的规模大增。亦庄的经济主力是益田,起步规模1,000亩,范纯仁增加到3000亩。春仁“为丞相,清廉节俭,所得皆广义赐之”[14](10293)。他的做法颇似为人父,只是官位已过,可以得到更多的钱,也因此更有资格为范的义庄多做贡献。
其次,亦庄的规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收紧。范纯仁兄弟十次更新规则。分别是熙宁六年(1073)、元丰六年(1083)、绍盛二年(1095)二月、绍盛二年四月、傅园元年(1098)和傅园二年(65438)郑和三年(1113年)和郑和五年(65438+)因为是“制定规则”,续签的内容多以实际需要为准,可操作性更强。如果说范仲淹最初的13条“停止给予,只禁止事先询问”,基本上就是赋予人民接受资助的权利的内容;那么范纯仁兄弟续发的二十八条就是“保风俗益机密”[15](P1172),主要规定了族人的相关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结合,必然使亦庄的管理日益严格。
第三,宋代亦庄规则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为其提供了政治保障。治平元年(1064),范纯仁上书朝廷,诉说在亦庄管理上,“今有不尊规矩之人,郡县无规矩,家难延理。在过去的五七年里,它逐渐变成了废物,让他们的后代饥寒交迫。”所以要求“朝廷指挥下的苏州,应该是府中兄弟,有。法院批准了这一请求。从此亦庄的规矩就有了朝廷命令的政治保障。范后人刻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侧。”子子孙孙都要遵从”[16](P1160)。
宋与宋的宋金战争中,范的亦庄受到了战争的打击。政局稳定后的亦庄,已经变成了“虽只剩下农田,但庄园房被烧毁,留下坟庙,搬到私宅,弊端很多,失去了初衷”[17](P1165)。战争不仅摧毁了亦庄的一些基础设施,也冲击了亦庄的规则,制度无法得到很好的执行,从而使亦庄日益向崩溃的方向发展。娄键的《范赋集》这样描述这种情况:
在更多的士兵被摧毁,民族党分散。因此,基地是榛子和杂草,人民的奢侈是基于住宅和托儿所。直线不多,我已经失去了意义。小米无所存,居天平山坟庙,难脱干系。找废品,搬迁到城市,送到别的家,病了很久。[15](p 1171)
看来樊亦庄的庄园不仅被破坏了,还被别人占了,只能收一点房租。场地虽然还存在,但已经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的后人,尤其是有官职的人,试图重建。范吴公,冯异郎的官员,“我想了这些年,我快死了。”他的儿子范和范雎柔“大大方方地负起他们的责任,想出一些新的东西来”。庆元二年(1196),他们正式开始亦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采取的第一步,首先是“告诉居民尽最大努力消除直来直去,约好送走。”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很多“不服的人”不愿意搬出去,范氏兄弟只好“告县、告监,甚至告到台湾省”。正是因为有了异刑和太守郑的“咸动,强弱为命题”,范才得以了解自己的家乡。范兄弟做的第二步,是“先捐私钱,炫墙;造堂,仍平‘旧寒’,同寺文正;建造十所房子来对付穷人;刚建仓,恢复旧概念”[15](p 1171)。这样亦庄的硬件建设才能恢复。然后是制度建设的问题,所以范兄弟做的第三步是“设定约束,做好前准备”[17](1165),范也是“做了一年出纳,想到后一个公式”[15] (65435)。他们还“刻了一个由国家揭示正义之家的牌匾。”然而,当时左思的谏官范雎柔并不放心。他效仿范纯仁,上奏朝廷,要求“特褒芮诏平江府”,以保证新规和旧约的执行。法院也批准了这一请求。
从清元二年(1196)开始,范、范知柔对亦庄的重建,在范亦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说明亦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说明范家的核心权力还是来自范仲淹(即文和范都是范纯有的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樊亦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不断提高。除了范雎柔的准奏,亦庄规则的实施重新获得了政治上的保护,南宋朝野人士也对范的亦庄给予了各种特殊照顾。其中最重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对亦庄纳税服务的减免。嘉定三年(1210),范雎柔主持《续规》,其中提到了“亦庄、白云功德寺当仆役,免于官司”的问题。嘉熙四年(1240),声称浙西“范文正义村为风俗之地”,应“免试”。于是,吴县、常州县范亦庄免劝米* * *数973石,六斗二升。【18】(PP 1086-1087)可见亦庄在经济上享有役权和免役权,逐渐成为宋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员对范的推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圣人,成为地方官员开展社会教育的典范。因此,历届地方官都对范家和范亦庄另眼相看,更加重视。咸春十年(1274),平江州的潜友们觉得平江州没有范文正书院庙是“风化”的重要事情,于是不顾“财力不足”,在范亦庄以东修建了范仲淹祖庙。60岁祠堂建成后“拨官田,扣米租,充春秋二祭费用”。在范亦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宗祠,无疑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亦庄的政治地位有很大的帮助。祠堂“祭祀春秋,太守率属亲勤”[19](PP 1087-1088),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和规格很不一般。
第三是名人的宣传。范《亦庄》因具有明显的集宗功能,越来越受到理学家的重视。许多名人都写过文章宣传和赞扬亦庄。如刘庆之“尝范仲淹《亦庄之规》,劝家效法”[20](p12957)。北宋只出版了钱公辅的《田义集》,南宋则出版了娄俭的《赋集》、孙的《题庄》和的《沈燕归集》。这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亦庄》的流行,许多宗室纷纷效仿范仲淹的做法,创制《亦庄》,并借鉴范的管理经验。范氏义村逐渐成为宗族义村建设的典范。
通过南宋朝野的特殊照顾,樊亦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不断提高。这不仅是亦庄发展的表现,对亦庄的稳定发展也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亦庄》在宋代二百多年的发展,虽然曲折,并非一帆风顺,但却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逐渐稳固、生根。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是“田宅无主”[21](P162),土地所有权的频繁转移甚至被人们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次家”](P494)的语言来形容。范义庄的发展不仅体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威望的扩大,而且其农田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创立时约1,000亩,至嘉四年(1,240)带到浙西和硕和左克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共计31.68亩3角。
二、亦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亦庄的建立无疑在宋代范氏家族发展的诸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亦庄供养和重聚了大量的家庭成员。苏州范氏都是范睢的后裔,到北宋中期已经繁衍了四五代。人口达到一定规模,贫富分化已经非常严重。范仲淹虽然出身官宦之家,但由于家世的没落,他甚至“欲还范姓,民不聊生”,只好声称“欲还原姓,何愁也”[6](863)。亦庄刚建的时候,注册人数是90人。当时一千亩益田“八百年前进粳稻。”有了他们进入的,有了他们聚集的,就绰绰有余,无穷无尽了”[23](P1169)。此后,范氏家族的人口不断增加。益田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逐渐趋于稳定。到南宋时,三千多亩益田养活了数百名范氏宗亲。范兄弟使亦庄“突然复兴”时,扶持的人口约为450人,是当初建立时的“五倍”[24](P1173)。
在亦庄的保护下,确实有大量贫困的范氏宗亲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同时,由于益田也支持那些“为官不为,安分守己”的人,吸引了不少官员回乡,从而重新凝聚了家族中更多的精英成员。在宋代,官员不回乡是很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家族而言,由于做官的需要,他们的后代虽然仍与苏州的范氏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也曾在靠近京城的许昌定居。在受到宋朝之间战争的打击后,他们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南迁的世家大族不同,南迁的范氏宗亲被亦庄的团聚所吸引,基本都定居在苏州。南宋世家玄翁十分羡慕地说:“(范仲淹)建立亦庄,住世家,在文正坊住了二百多年。”[25](P293)可见亦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亦庄为少数民族教育提供了有利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执政过程中十分重视教育,每到一处,都推动学与教,不遗余力。亦庄的创作动机中包含着他的育人思想。虽然刚成立时亲手制定的规则中没有关于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第一次续签的三条规则中,对民办学校教师的选拔和待遇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定:
你的子女选择两个获得解算或预贡的学者担任你的教授,每月给五石糙米(如果米价大于或等于每石,即每石给一致的钱)。虽然从来没有获得过预贡的解决办法,而那些行为众所周知的人,依然听从选择。(没有孩子的不允许讨论)。学生人数不足六人,只给三块石头,八个人给四块石头,十个人都给(房间帮和尚听)。
牟某在《易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试图建翟逸、田义、庄毅以收其族,还设易学以教,上引盐、备,谓之最迟上古。”[11](p 1188)肯定是有一定依据的。家庭内部有老师,有学校,自然方便家庭成员接受教育。更重要的是,稳定的收入来源足以让族群衣食无忧,为他们安心读书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况家里的教育全是免费的。
第三,亦庄在范氏家族成员的官方事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范氏家族成员在教育上的优越条件,为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范亦庄还为实际去考试的孩子提供经济支持和奖励,鼓励他们参加考试。宁六年(1073)的《续规》这样一条:
如果你家孩子有大赛,每人出10块钱(这是允许77个陌生人出的),进贡的减半,而且要实实在在的去大赛给。也就是那些付出过,没有尝试过的人会平白的去追求。
嘉定三年(1210年)继续定规,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调整:
按老规矩,各家小弟若得大贡,亦庄分馆出十万。价格贵,这个号很难停。如果有孩子要送到省里,亦庄分公司1000元,他们的钱平均分配到所有的房和月里。其免于评审团和那些被大学录取的人将支持5000名官员委员会,这将使众议院的兄弟们知道读书的好处,并鼓励他们。
更重要的是,亦庄为家庭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家庭成员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了避风港。这样可以防止家庭的发展突然大起大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庭整体衰落到崩溃的地步,但总有重新崛起的条件和机会。在短时期的历史中,这种影响可能并不明显,处于潜在状态。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潜在的作用会充分体现出来。透过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历史,当时的人们已经看到了这个角色。南宋时,刘载甚至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近在何时,名在何时,鲜在千古;而龚凡之后,只剩二百年,还有十余世,何不斩之?”[10](P580)
但就宋朝而言,亦庄在维护范世家地位上的作用毕竟是次要的,不能高估。北宋范仲淹的分支对亦庄作出了重大贡献。由于定居中原许昌,社员们并没有从亦庄得到多少实际的帮助。这一时期,范仲淹分支的兴盛主要得益于殷的影响、婚姻、社会关系以及范仲淹的名声等多种因素。经济上,由于两代高官厚禄,加上范家风淳朴的作用,直到北宋末年还没有衰落的迹象。亦庄在南宋的作用确实很明显,但范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还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宗族内部,亦庄使范仲淹的直系后代基本确立了族长的地位。元初,范是“平江道学生,并负责自己的和易学活动”。据云,他是“范文正的祖父和孙子”[26](P1089)。范邦瑞[27](P994),方回在《诗钞》中提到的范氏族长,也被称为范仲淹的第八孙。这说明,从增加了庄感的范纯仁,到恢复了庄感的范和他的温柔哥哥,再到不同世代的丁格之后的范和范邦瑞,范家的领袖基本上都是范仲淹的直系后裔。由于管理规则中逐渐增加了针对族人的各种惩罚内容,这些内容不仅关系到族人的经济利益,而且重要的惩罚应该是“各屋对号入座”[17](P1167)。所以亦庄也为范仲淹直系后代领导执行家法家规提供了基础。阿明人曾说:“范家法,长子位于庙中,祖父听命。如有纠纷,由家庙裁决。所以范的后代几百年来都没有受到朝廷的惩罚。与郑文共筑义田,穷则依附之,故教法可得而行之。”[28]可见亦庄在教育和凝聚民众的同时,也对民众进行了束缚和控制。
第三,结论
宋代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使得官僚家族越来越难以长期维持现有的社会地位。虽然大官僚家族的社会地位一般可以通过影子补偿、科举竞争、婚姻关系等手段维持两三代,但由于缺乏稳定的经济基础,其衰落相对较快。亦庄的创建为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经济保障,对维持家庭地位起到了潜在而持久的作用。
范仲淹家族随着科举兴盛,通过阴差阳错、联姻等手段进一步发展。亦庄的创建和经营,使这个家族在宋代没有完全衰落,保持了长期的贵族家族地位,成为宋代贵族家族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