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拉萨古城的资料?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海拔3650米,在唐代被称为罗甸。拉萨河流经拉萨,在拉萨南郊汇入雅鲁藏布江。拉萨历来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藏传佛教的圣地。1960正式建城,1982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人类人口

总人口521.5万余人(含流动人口),其中城镇25.74万人(流动人口1.07万人),农牧区2645438+0.000人。全市有藏族、汉族、回族等31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

行政区划

现辖城关区和7个县:

*县:林州县、达孜县、尼木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堆龙德庆县。

文化

布达拉宫、大昭寺和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哲蚌寺和色拉寺也是西藏著名的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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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拉萨贡嘎机场

*青藏铁路,全长65,438+0,080公里,于2005年6月竣工,将于2007年正式通车。

景点/旅游景点

*布达拉宫

*大昭寺

*罗布林卡

*八角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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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茁·雍措

*羊八井

“阳光之城”拉萨

青藏高原地势高,空气稀薄,粉尘和水汽含量低,透明度高,所以日照强。全年日照总时数2500-3000小时,比江南丘陵地区和四川盆地多50%-100%。是我国太阳辐射能量最大的地区,年辐射总量一般为160 × 4188。拉萨纬度偏南,太阳高度角大,海拔3700米。太阳辐射很强,其太阳辐射高达202× 465,438+084 J/cm2,而我国日照时数最多的青海冷湖只有65,438+068× 465,438+084 J/cm2。拉萨这么高日照强度的城市,也是世界罕见的。同时,拉萨的日照时数可达3005小时。对比同纬度地区,如宁波的2087小时,重庆的1188小时,拉萨的日照时数远远少于平原和沿海地区的城市。拉萨每小时每平方米接收太阳辐射能量,相当于1000瓦电炉1小时放出的热量。这是一个著名的“日光城”。

1,拉萨行政区划1951西藏和平解放,1959实行民主改革,开启了西藏历史上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纪元。拉萨于1960正式成立,现为地级市,辖城关区、堆龙德庆、曲水、尼木、当雄、达孜、墨竹工卡、林州,东西跨度277公里,南北跨度202公里,总面积3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4平方公里。总人口521.5万余人(含流动人口),其中城镇25.74万人(流动人口1.07万人),农牧区2645438+0.000人。全市有藏族、汉族、回族等31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拉萨历来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藏传佛教的圣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文明的洗礼和文化的鼎盛与延续,积累和沉淀了丰富的文明成果和文化遗产。它以美丽的风景、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独特的风俗民情、众多的名胜古迹和浓厚的宗教色彩而闻名于世。是国务院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

目前,拉萨市按照“向东向西拓展、跨河(拉萨河)发展”的战略,建成区不断扩大,东城区、柳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新区建设全面启动。青藏铁路将于2006年竣工,2007年正式通车。届时,拉萨的城市规模和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拉萨经济

(一)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增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拉萨国民经济以年均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4.24亿元,比1.997翻了一番多,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9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45亿元,年均增长11.46%。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1994开始,拉萨积极寻求国家投资,试图拉动民间投资。投资规模由小到大,项目数量由少到多,实施范围由点到面,实施地点由城市扩大到农牧区。建成了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交通能源、教育、文化、卫生、公安、治安和基层政权建设等一批项目,累计完成市级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接受北京、江苏两省总金额50多万元的援助项目62个,援助资金和物资总额5亿多元, 着力改善国民经济中十分薄弱的基础条件,投资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2003年,全市建设项目160个,其中96个重点项目完成62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80亿元,市级投资规模达到20亿元,民间投资达到410亿元。

(2)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提高。2003年三次产业比例为9.96:23.89:66.15,初步形成了城市经济、城郊现代农业经济、工业基地和农产品供应基地四大格局。从1988开始,农牧业生产连续16年丰收。2000年实现了粮油肉基本自给的历史性转折,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一部分人达到小康生活水平。2003年粮油总产量达到3.67亿斤,比1959增长了7倍多;牲畜654.38+0.70万头(1匹),比654.38+0.959增加了85%。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形成城郊农牧业产业带、河谷畜牧业产业带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区。培育了藏药、牦牛骨粉、乳制品、青稞酒、青稞麦片等农业龙头企业13家,扩大了签约农业规模,进一步发展特色产品和产业化经营。2003年,全市农牧业总产值达436543.8+0亿元,乡镇企业产值达5.05亿元,多种经营收入达2.99亿元。拉萨拥有电力、矿产、纺织、建材、藏药、食品、印刷、饮料、皮革等现代工业。具有拉萨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个二”目标,国有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2003年销售收入4.98亿元,增长23.05%,净利润2681万元。旅游、商贸、矿产、建材、藏医药、高原特色生物和绿色食品(饮料)开发、房地产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市场化程度提高,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要素市场不断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基本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经济格局。目前,拉萨市共有大型市场47个,每万人拥有商业网点100多个。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社会服务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3年,我市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达512家,注册资本3.09亿元。个体工商户达到18395户,注册资本2.86亿元。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35899人,纳税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6.67%。200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亿元。随着收入的增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提高。2003年人均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超过35%,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

(三)扩大改革开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按照“与国家框架一致、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和“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灵活”的原则,计划、投资、财税、价格、粮食流通、金融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与全国同步进行,逐步打破了计划经济的体制障碍,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变。初步形成了“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促进了住房制度从实物分配向商品化、货币化的转变。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三道社会保障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得到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登记下岗职工全部再就业。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从计划指令到宏观调控,从行政命令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从审批到服务,在建立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提高了拉萨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强了与国内外在经济、科技、人才、文化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北京、江苏对口帮扶不断向纵深发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和个人来拉萨投资、经商和旅游。外省市在我市设立办事处10余家,外来务工人员65438+万余人,外来企业115家落户我市。1998以来,我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66个,投资7.85亿元,产值近8亿元。随着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刘武新区的启动,它将成为我市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和培育产业的强大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拉萨将成为中国西南面向南亚次大陆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开放窗口。

(4)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从1993到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5%。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10元,其中医疗、教育、住房、设备及用品和服务支出大幅增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2180元,劳务输出7.98万余人(次),劳务收入91.7万元。农牧民人均医疗费用在32元,城关区农牧民达到44元。全市有53家养老院,包括县区。目前,有351位老人幸福地生活在养老院。2000年,我市开设第一个SOS儿童村,收养救助孤儿110。从“八五”实施到2002年,全市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37个,异地安置贫困农牧民632户4143人。2003年投资654.38+0.7亿元,建成9条农村公路。解决了4.9万人和32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实施扶贫项目17个,搬迁扶贫97户535人,搬迁161户897人。目前,尼木县457户大骨节病患者搬迁和国道沿线农房改造也已全面启动,力争明年大庆前完成。3514人通过各种渠道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

(五)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目前,拉萨市有各类中小学602所,在校学生7万多人,是1951的45倍。适龄儿童入学率从1951的不足2%达到98%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比和平解放前下降了50个百分点。2002-2003年,在全区率先实现“普及六”和“普及九”目标,基本扫除了青少年文盲。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综合医疗防疫保健体系基本形成。农牧区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平均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平均预期寿命从36岁延长到67岁。广电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00年,完成农牧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县、乡、村文化馆、站、室248个,建成各类广播电视台203个,改扩建108个。广播覆盖率达到90.7%,电视覆盖率达到92.75%,极高。拉萨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02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区。

(6)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宗教信仰权利。信教和不信教群众都受法律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全市共有宗教活动场所260处,其中藏传佛教寺庙258座,伊斯兰教清真寺2座,共有僧尼6657人。所有的县、乡、村都有宗教活动场所。1980以来,各寺庙主要传统宗教活动和节日逐步恢复,1995以来,许多传统宗教节日得到恢复,受到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欢迎。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国家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各族人民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行使权利,管理自己的民族事务。各民族人民都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所有的小学和中学都用藏语和汉语教学。目前,拉萨市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决定、决议、通知都是藏汉两种文字,报纸、广播、电视都是藏汉两种文字。和平解放以来,拉萨形成了以藏族干部为主体的干部队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市干部总数的80%以上。县处级以上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65.4%,市级领导中,藏族干部占67.4%。其中,市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主要领导都是藏族干部。历届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