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发历史酒吧
秦国从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开始,历经秦惠文、秦武王、秦赵翔、秦孝文帝、秦壮乡、秦始皇六七代,终于将纷争数百年的乱世统一在秦始皇手中,建立了统一的秦朝。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使秦国变得强大。
司马迁评价《史记》中的商鞅为“才贱之人”,意思是商鞅对百姓不仁。《战国策》也评论商鞅说:
但是,我深深地感激,我特别信服。这就意味着:但是对人民刻薄而不善良,只是用强硬的方法让人民服从他。言下之意,商鞅用强硬的手段让百姓臣服,对百姓不厚待,不给百姓恩惠。这个评价和司马迁差不多。《战国策》也记载商鞅被杀后,秦人并不可怜他。
那么商鞅的卑鄙和缺德在哪里呢?
西汉宗室刘向在《新序》中举了一个例子说:
有一天,有700个犯人对着渭河,渭河光秃秃的。商鞅惩罚俘虏,一天之内在渭水边杀死了700多名犯法的人,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渭水。这看起来真的很残忍。此外,秦始皇焚书坑儒,残酷对待儒生奇才,危害文化,通过修建、修缮长城、陵墓、直道,滥用人民权力。秦朝也被后世称为秦朝。
如果这是真的,是否说明秦律严苛?既然秦律如此严酷,为什么秦人还能忍受?从秦孝公到秦始皇的一百多年间,为什么秦人没有出来造反反秦?
有人说,秦始皇死后,陈胜和光武领导的农民起义席卷全球,最终推翻了秦朝的统治。说了这么多,这只是表面的,因为天下反对秦国的都是原来东方六国的人,秦国传统势力范围内(关中、汉中、巴基斯坦、蜀国)的人没有一个起来反对秦国的。
在陈胜和光武起义后,周闻被派去领导起义军向西作战。周闻率领军队进入函谷关,但很快就被张寒的由骊山俘虏和关中子弟组成的联军打败了。张寒打完函谷关后,秦朝开始动员,华夏、汉中、巴蜀的子孙联合秦军一起抗击反秦的叛军。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秦国的传统势力范围一直是支持秦国的。
至少从秦孝公开始重用商鞅变法到秦朝灭亡,秦国传统势力范围内的民众从来没有反对过秦国,相反,他们一直是支持的。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商鞅变法。很多人只看到了商鞅变法的表面,没有看到背后深刻的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唯一一次彻底、深刻、成功的政治改革。其成功的首要原因是支持了秦国普通百姓的利益,打击了世袭贵族的利益,维护了君主的利益。
秦朝以前的社会,包括夏商周(春秋战国)都是贵族政治,而且是世袭的。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是出身,不是别的。所有的社会资源都集中在贵族手里,民众没有上升通道,整个社会阶层就这样被固化了。那时候是阶级划分。
商鞅变法就是要打破贵族世袭制和阶级固化,让普通人有一个成为贵族的渠道。这个渠道虽然难,但还是有可能实现的,让普通人看到改变命运的途径。比如军衔制度。
这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规定秦国的士兵,无论身份如何,只要在战场上斩杀敌人的一个武将,就可以获得一等爵位,触犯法律时爵位可以免除处罚。他们还可以拥有土地和奴隶,他们还可以积累头衔以获得晋升,并在贵族中排名。这样就把贵族和普通人放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不分身份地位,只看贡献大小,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
秦军被称为虎狼之师,这是商鞅变法的诱因。战国时代的士兵是人民,秦军是秦国的人民,这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积极性。这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想自己获得一个晋升通道。商鞅用变法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这和现代工厂计件员工的积极性远高于小时工是一样的。
再比如,商鞅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秦王犯法,商鞅惩罚了秦王的老师,用文身(在脸上或额头上纹身)的刑罚惩罚秦王的老师孙嘉。秦宗室犯法,商鞅受罚(割掉鼻子)。即使是贵族也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惩罚。当然,普通人触犯了法律。
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做法,其实是对人民的支持。如果没有法律,当民众与贵族发生矛盾纠纷时,民众自然处于弱势地位,属于被欺负的一方。有了法律,就不一样了。双方发生矛盾时,只认是非,不认身份,无形中抬高了民众的地位,所以社会地位低的人都支持新法。
无论在哪个朝代,法律永远是保护弱者的,因为强者不需要法律的保护。强者(贵族)拥有各种特权、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处于封建社会的顶端。一旦没有法律,弱者(农民)就会受到强者的压迫。这是显而易见的。
商鞅变法中还有一项内容是奖励耕地和织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社会,农业一直是主业。对于贵族来说,拥有土地但自己不耕种,就租给农民耕种,自己收租金。商鞅变法的时候,他们奖励农民开田,规定开新田或者种地,把粮食交给国家,也可以得到爵位。这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重要性不亚于战争中砍敌人的头。
商鞅还把国家的土地分给东方六国的无地农民和流民,国家提供土地、种子和生产资料,让这些农民租用国家的土地,然后按比例把粮食交给国家,为农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不仅养活了农民,也让国家有了粮食收入。这样,农民怎会不支持政改呢?你怎么能不支持秦呢?
我们再回到刘向的《新序》,说商鞅在渭水边一次性杀了七百人。估计是不是真的存在,先说说吧。很残忍吗?是的,确实很残忍,但是你需要看到商鞅处决了犯法的人。刘翔没有说商鞅处决的是一次事件中犯法的人,还是多次犯法的人。既然他处决犯人,这在情理上没有错。
商鞅变法中的法律条文都是提前颁布的,甚至还有坐法。一人犯法,全家坐在一起。秦律确实苛刻,但以那个时代的眼光来看,法律有两面性。乱世,本来用重典。而且在严酷的法律下,秦国不能接道,人人守法,治安良好。这在东方六国可能吗?当然不是,没有这个基础。
秦国在商鞅变法下逐渐强大,百姓也看到了变法带来的切身利益和好处。当秦国的每个人都习惯了政治改革,人民自然支持政治改革,并成为守法的秦国的好公民。他们怎么会反对秦律和秦国呢?这就是为什么从秦孝公到秦始皇,甚至到了秦末天下大乱,六国揭竿而起反秦的时候,旧秦国人民依然支持秦国的原因。
不仅秦人支持变法,秦王也支持变法。秦惠文王虽然杀了商鞅,但他仍然维护着商鞅制定的各种变法,因为秦惠文王看到了商鞅变法可以使秦强大,这是实实在在的变革,也使变法的制度成为秦国传承下来,最终统一天下在秦始皇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