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第一章。
(一)旧统治秩序的破坏
1.西周灭亡后,公元前770年,周平和王栋迁到洛邑,春秋开始了。周王室逐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国的势力逐渐强大。
★阅读提示注意课本中小字对东周王室尴尬处境的描述,了解王室与诸侯权力对比的变化,了解王室与诸侯关系的变化,从而加深对“周王室逐渐失去天下共主地位”这一历史结论的理解。
2.宗法分封制的原则已经被破坏了。原本由周王垄断的分封权下移,诸侯继续擅自分封,小宗族取代大宗族的现象也屡有发生。
★宗法制原则被破坏,反映出宗法制已经无法维持,原有的政治制度已经崩溃,社会大变革时期已经到来。
(二)春秋大国争霸
一些有实力的诸侯打着“尊王”的旗号争权夺利吞并战争让很多分散的小国逐渐被大国吞并。
春秋时期,由于周王不被重视,一些强大的诸侯国为了争夺土地、人口和对其他诸侯国的控制权,经常打着“尊王”的旗号号召诸侯国对“侵王”发动战争。在这个过程中,发动战争的强大诸侯实际上起到了统帅诸侯的作用,他们往往通过结盟的形式迫使其他诸侯承认自己的“霸主”地位。这些有权有势的诸侯,名义上是“尊王”,实际上是从周王手中夺取了诸侯的控制权。
(三)战国时期的社会动荡
公元前475年左右,中国历史进入战国时期。在此期间,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1.各大国君主不再满足于原有的封号,战国中期以后陆续改称“王”。
★重点是“王”原本是周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各大国君主改称“王”,反映出这些君主已经不满足于诸侯的政治地位,已经公开表示不再承认周朝的分封制。
2.很多大国也发生过青博士掌权的政变。
★重点是轻推青博士夺位,彻底打破了周朝分封的统治秩序。
由于诸侯国之间的激烈竞争,各国不得不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做出改变。
★主要是战国时期兼并战争频繁。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打败对手,诸侯国必须尽力增强国力。为了加强经济和军事力量,我们必须改革内政。各诸侯国政治改革的出发点是实现强兵的富国地位,并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政治改革的结果是逐步废除奴隶制,建立封建制度。
(四)秦国的强大和统一。
1.秦国的力量:商鞅变法后,秦国废除旧制度,封建经济迅速发展,秦国逐渐强大。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政治经济改革,是秦国能够发展成为最强大的诸侯国的主要原因。
2.秦的统一:经过100年的斗争,先后消灭了朝鲜、赵、魏、楚、燕、齐等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结束了数百年的割据混战,建立了史无前例的大一统帝国。
★热点链接秦朝统一的历史条件: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地区、各民族(或部落)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各国的政治改革显著加强了中央集权的趋势,为完成统一奠定了社会基础;长期的战争使广大人民深受其害,结束战争、完成统一是人民的迫切愿望。实现统一已成为大势所趋。秦国变法最为彻底,国力发展迅速,逐渐具备了统一全国的实力。秦王嬴政人才济济,重视人才,措施得当,是实现统一的重要条件。
二、“始皇帝”与三公九臣
(一)秦政权的特点
强大的中央集权已经在全国建立起来。权力的高度集中成为秦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热点链接西周“天下共主”与秦朝“中央集权”的区别:
西周制度的特点是“亲贵合一”的国家组织原则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周王不仅是宗主,在政治上也是天下诸侯的共主和王。根据宗法制度的亲属关系,国家决定政治等级的等级。政治分权与财产分配相结合,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统治主要通过分封制的宗法制度来实现,没有形成官僚制度。
秦朝的中央集权摒弃了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行政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不再由世袭贵族垄断,而是由皇帝和主管部门任命的官员控制。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上下级之间存在管理与服从的关系。职业官员构成各级政府的实体。法律对官员提出的各种要求,促进了官僚制度的进一步确立。
(二)最高权力的所有权
1.权力高度集中的象征是皇权至上。秦王嬴政被称为“皇帝”,集国家所有权力,即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军权于一身。
★热链接皇帝称号的由来: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开天辟地,秦王嬴政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给自己起个名字。在先秦时期,最高统治者一般被称为“王”。成就了空前事业的嬴政,觉得“王”这个称号不足以显示他的权力和地位。于是他命令大臣们讨论这些名字。以宰相王万为首的大臣们被尊称为“泰皇”。但嬴政并不满足,决定从“黄三”和“五帝”中取一个词,称之为“皇帝”。“皇帝”之名,其实是古代传说中“黄三”和“五帝”的统称。“皇帝”称号的设立是秦完全统一的产物,显示了皇帝的专属权力和地位。用“皇帝”的名字代替“国王”的名字,也反映了神化君主的新的统治理念的出现。从此,“皇帝”成为中国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号。
2.“天下一家”的皇位继承制度是主权权力集中的又一体现。
★嬴政在建立皇帝称号后,规定死后皇位传给后代,希望皇位永远由后代继承。他自称“始皇帝”。历史上被称为“秦始皇”。
(三)中央政府的组成和特点
1.三官九臣及其职权
(1)三公:指丞相、钦差大臣、太尉。左右丞相是“百官之首”,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御史大夫是副总理,主管法规、书籍,负责监督官员;邱协助皇帝管理军事事务。三方互不隶属,相互牵制。
★热点链接邱是秦朝最高军事长官,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但现存古籍中并没有记载秦始皇任命任何人担任此职,因此可以推断秦始皇在位期间掌管军权。秦朝中央政府实际存在的是“二当家”。
(2)九卿:三公之下,秦朝中央政府仍有许多重要官职,统称为九卿。他们掌管国家和皇室的各种事务。
★重点是与秦朝的“国家”和“皇家”紧密结合。
2.中央政府的特点:中央政府的各级官员,主要是三官九官,在地位、责任、权力上处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状态。没有人能垄断国家的事务,军队的权力最终掌握在皇帝手中。
★秦始皇创立的中央官僚体制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系。“三公九臣”分工严格,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皇权这个中心来设置和运作。最高官职如“三公”,相互制约,谁也不能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由皇帝掌控,确保专制皇权不会受到排挤。这一体系充分体现了“四海为家”的特点。《九卿》中的封场、完颜政、郎中令、少府等官职是为皇室设计的,为皇帝的私生活服务。
三、废包、县。
(一)秦朝的地方管理制度——郡县制
1.县制的实施
秦统一之初,建议嬴政分封子嗣,广建诸侯。嬴政坚决否定分封制,坚持全国郡县制。
★热链接郡县制是春秋战国以来逐渐形成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春秋初建立的郡县,大多建立在新吞并的地区或各国边境,直接归君主管辖。战国时期,三晋最早建立了郡县制,设郡的地区也从边境扩展到了内地。在灭六国的战争中,秦国设置郡县,管理一些新攻占的地区。秦统一后,经过两次朝廷辩论,秦始皇决定用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秦朝在全国设36郡,后增至40余郡,下有郡县。取消分封制,设立郡县,奠定了中央集权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县制的内容
秦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县、郡两级。与此相适应,建立了一整套各级地方官僚体系。郡是中央以下的一级统治机构,设郡守、郡守、郡守;每个县下有几个县,每个县有一个县令(人口少的县有一个县令),一个县令,一个县尉。县以下有乡、村等基层机构,乡、村有乡官。皇帝的命令可以通过三公、县、乡、村直达百姓。
★要点是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显著区别在于,最高统治者直接任命官员统治地方,最高统治者的命令可以通过各级官员直达民众。
(2)秦代的选官考核制度
为了维持各级官僚机构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秦帝国还制定了一套选拔和考察官员的制度。
(3)秦朝详细而严格的法律
秦朝制定的法律非常详细和严格。秦律是嬴政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工具。
★苛严之法是秦朝统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制定法律是秦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但严苛的法律却成为秦朝短命灭亡的重要原因。
(四)秦朝中央集权政府的作用
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秦朝历史地位的热链接: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其建立的中央集权为后来的封建王朝所效仿。经过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沿用了两千多年,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秦朝为巩固和统一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共同文化”等多方面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秦朝虽然短暂,但却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