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的发生过“人吃人”的悲剧吗?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灿是一丘之貉。他在领兵占领长安的时候,城内没有粮食的时候,就把妇孺杀了当口粮,按照一定的数量分给各部。每当他杀了军队,就杀了几百人。赵思绾喜欢吃人的肝脏。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切下肝脏,油炸后吃掉。那个肝脏被切掉的人还在尖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身败名裂,* * *吃了六十六副肝。
这种以人肉代替口粮的行为,在一些正义之师中是无法避免的。比如安史之乱时,张勋守绥阳,兵* * *吃了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惊讶。但韩愈持不同意见,认为不可能,并撰文考证。后人也把这件事说了一遍,说张勋的军队三万吃的不是百姓,是阵亡将士的尸体;还有说张勋杀爱妾,徐苑煮读书极多的孩子,也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张勋的妃子在看到危急情况时自杀了,徐苑的那些极其博学的孩子在恐惧中暴毙了。张旭的第二个丈夫趁机用肉奖励士兵,作为加强军队士气的手段。虽然史书记载有些夸张,但是不管是黄巢还是张勋,军队缺粮总是有人吃人肉的。古代的战争是残酷的。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迫使人性异化,回到了动物界吃人的状态。这种情况不只是在唐朝才有。北宋靖康元年(1126),游牧民族入侵南方,各地战乱不断。官兵和百姓没饭吃,都把死人腌起来,晒干做成肉干食用。邓州人范文组织起义军抗金。战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入城后仍吃干人肉。他们把这种男人的肉干叫做“两条腿的羊”,其中又老又瘦的男人叫“闲火”(意思是这种人肉老了,需要更多的火),年轻的女人叫“我不羡慕羊”(意思是这种人比羊肉好吃),孩子叫“烂骨”(意思是孩子的肉嫩,用骨头煮)。你可以想象人们离开时的痛苦。
元末天下大乱,兵荒马乱。驻扎在淮右的官军缺粮,还抓人要粮。他们认为孩子的肉是上等的,其次是女人的肉,然后是男人。吃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把人放在一个大缸里,在外面用火烤到熟;有的人把人放在铁架子上,用火烤,像烤肉串一样;有的把人的手脚绑起来,往上面倒开水,然后用竹笤帚把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刷掉,再割下肌肉剥皮煮着吃;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在大锅里煮;有的把人切成块,用盐腌制,随吃随取;有的只切掉男人的腿,或者只切掉女人的胸,其余的都扔掉。各种又酷又毒的做法很难细说。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好吃到让人怀念。元朝的暴政只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