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县的历史沿革

宋二年(公元1087),建立日照镇,即现在的日照市。

金大定二十四年(公元1184),设日照郡,县以镇名。属莒州,山东东路,治日照镇。

元、明属莒州。

清初属莒州,后属益州。

民国时期,先后属于胶东路和琅琊路。民国十七年(1928),各路撤销,直属于山东省政府。

民国二十九年(1940)三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隶属滨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日照于65438年至0950年划归沂水署。

1953,属于胶州地区。

1956,属于临沂地区。

3月22日1985日照县、石臼办事处撤销,改为日照市,仍隶属临沂行署,5月正式启用。

1984年4月,石臼口岸办成立。

1989 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日照市升格为地级市,10月5日正式对外营业。

1992 65438+2月7日,日照市划分区县,原属临沂地区的莒县、潍坊市五莲县划归日照市,东港区同时成立。

岚山办成立于5月29日,1993,为市政府派出机构。8月20日,日照开发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