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的历史沿革
商朝时,东部和北部是蒲鹄国。
商朝末年,西部为谭国(都城今龙山街城子崖)。
春秋时期,先后封赖艺、伊宁、太乙、崔屹为檀国、齐国诸侯。
战国属田七。
秦属冀北郡。
西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治东平陵城)。
汉景帝四年(前153),首次称该县为杨秋(回军镇,今回秀辉街村)。
东汉时期,中部是杨秋县,北部是建县和鄢县,南部是吐谷浑县。
后阳丘、燕两县合并为东朝阳县。
魏晋时期,东朝阳郡属乐安国。
南北朝时,刘崧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齐县。
北齐时,废弃朝阳县,设高唐县(归军镇)。
北齐天宝七年(556年),高唐县移女郎山(章丘山),在南部建城。
隋开帝十六年(596年)“亳州亦有高唐,改章丘县”,以北山县章丘命名。
唐贞观元年(627),属河南周琦晋安县。
宋、金属济南府。
元,隶属于道济南路,山东东路西南。
明清属济南府。
民国初年,属于戴北路。
3年(1914)更名为济南路。
1945年8月,分章丘、张丽两县,属泰山地区。
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博地区。
1953年9月,张丽县并入章丘县(章丘老城,现为秀辉街道办事处驻地),划归泰安特区。
1958年八月,郡府迁明水。
同年6月165438+10月,泰安特区撤销,归属济南市。
1961五月,恢复泰安专区,划归泰安专区。
1979 1月,收归济南。
1992年8月,章丘市(县级)由章丘县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