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的历史沿革

商朝时,东部和北部是蒲鹄国。

商朝末年,西部为谭国(都城今龙山街城子崖)。

春秋时期,先后封赖艺、伊宁、太乙、崔屹为檀国、齐国诸侯。

战国属田七。

秦属冀北郡。

西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治东平陵城)。

汉景帝四年(前153),首次称该县为杨秋(回军镇,今回秀辉街村)。

东汉时期,中部是杨秋县,北部是建县和鄢县,南部是吐谷浑县。

后阳丘、燕两县合并为东朝阳县。

魏晋时期,东朝阳郡属乐安国。

南北朝时,刘崧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齐县。

北齐时,废弃朝阳县,设高唐县(归军镇)。

北齐天宝七年(556年),高唐县移女郎山(章丘山),在南部建城。

隋开帝十六年(596年)“亳州亦有高唐,改章丘县”,以北山县章丘命名。

唐贞观元年(627),属河南周琦晋安县。

宋、金属济南府。

元,隶属于道济南路,山东东路西南。

明清属济南府。

民国初年,属于戴北路。

3年(1914)更名为济南路。

1945年8月,分章丘、张丽两县,属泰山地区。

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博地区。

1953年9月,张丽县并入章丘县(章丘老城,现为秀辉街道办事处驻地),划归泰安特区。

1958年八月,郡府迁明水。

同年6月165438+10月,泰安特区撤销,归属济南市。

1961五月,恢复泰安专区,划归泰安专区。

1979 1月,收归济南。

1992年8月,章丘市(县级)由章丘县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