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刻理解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用来衡量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是现金流,而税收筹划的功能之一就是管理现金流,包括节约现金流、控制现金流、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财务管理决策中加入税收因素等。
2.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1)税务筹划不是税务会计,但税务会计必然导致税务筹划。税收筹划所依据的基础信息也必须来自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对税务会计有很强的依赖性。
(2)关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查尔斯·亨里格(Charles T. Henriger)更是持批判态度:“税务会计有两个目的:遵守税法和尽可能合理地避税。”汉弗莱·纳什(Humphrey H Nash)认为,公司的目标是在税务会计的限度内,使税负最小化,税后利润最大化。在无休止的税收运动中,税务会计只能被视为一套“运动规则”...税务会计的目标不是会计,而是收入。
3.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
(1)借用罗马谚语“私法为警”,其实税法作为公法也有“为警”的奇妙功能。即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也就是说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和节税。
(2)法学派对税收筹划内容的概括:侧重于从司法原理上界定税收筹划(避税)的范围,通过控制经济交易的无数税务细节和例外情况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法学院对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基于特定技术和特定规则的范式;在抑制避税这个具有不确定性和先进性的问题上,英美法系在某种程度上比大陆法系更具有约束力(Meliman,2004)。
盈余管理不一定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原因是会计规则比税收制度更灵活,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同时,并不一定导致所得税负担的变化。
比如折旧方面,税法规定公司变更资产折旧政策时,必须经过税务部门批准,才能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准则规定只要经过董事会批准,就可以变更资产折旧政策。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会计盈余,但对所得税负担没有影响。
事实上,由于盈余管理的迫切需求和税收成本的约束,上市公司往往会寻找既能达到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目的,又能承担较少税收的盈余管理手段。
税收筹划是集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税收和法律于一体的新型复合应用学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经独立成为一门重要的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因为税收筹划不仅具有涉税会计决策的功能,还能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相当丰富和有益的内部税务会计信息。
会计与税收的关系
第一,会计与税收的相互作用
1.历史渊源:会计学是统计学的一个分支。
税收是分配关系,是国家和政府的行为。
2.会计对税收的影响
权责发生制
3.税收对会计的影响
促进计量方法在会计领域的应用
二、税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
1.适度分离
税收与会计的分野——基础、确认、计量方法和报告
2.趋势趋同
权责发生制和制度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面貌。
3.深度协作
反避税领域的合作;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合作
税收和会计的计量属性
1.测量的概念
测量是对象或事件按照规则的数字分布。
2.测量属性
(1)历史成本:保护税基。注意评估增值
历史成本与计税基础相关联,资产的计税基础不能轻易改变。
(2)重置成本(现行成本):税法只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如《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为“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折现率”。
税收筹划和会计披露
1.税收筹划影响会计信息披露
(1)各种契约力量综合影响会计信息披露。
(2)形成税收筹划与信息披露的契约关系。
有四个主要项目:
一是管理层的薪酬契约,通常以会计利润为基础;
第二,债务合同往往是在会计数据或财务比率的基础上签订的;
第三,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债券和权益性证券的投资合同;
第四,基于会计数据的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合同。
2.税收筹划与会计信息披露的矛盾
(1)存货计价方法、折旧和摊销
(2)潜在损失资产的处置
方法1:销售的影响
方法2:债务重组
方法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协调。
(1)实证会计理论的创始人Watts和zimmermann对盈余管理动机提出了三种假说:奖金计划假说、债务契约假说和政治成本假说。
(2)盈余管理与税收成本的关系。出于融资、契约和政治控制的目的,公司管理层往往会主动进行盈余管理。然而,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直接成本是所得税成本。一般情况下,公司增加利润,当期多交所得税;较低的利润将节省当前的所得税。因此,当管理者通过盈余管理增加利润时,往往需要为此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实证分析Dupont和Pincus调查了公司管理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动机,发现税收因素是公司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当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企业的节税效果是客观存在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在价格上涨时都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是有些企业继续维持后进先出法。为什么?由于存货少,存货变动大,存货周转率高,实际税率低,这些企业虽然采用了先进先出法,但并没有承担很高的税负。
(三)纳税调整项目
戴德明和叶的两篇论文研究了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与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越大。评论:但这些研究都有一个潜在的前提,即盈余管理行为不影响公司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换句话说,该公司主要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来管理收益。但是,这个假设不一定成立。
——戴德明、姚淑玉、毛新宇:《会计-税收差异、盈余管理与企业避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论文集,2005年。
——叶:盈余管理与所得税纳税,《中国会计评论》,第4卷第2期,2006年2月出版。
结论:企业在通过盈余管理操纵会计利润时,倾向于选择非应税项目。w因为非应税项目只影响会计账面价值,不影响税负。盈余管理的程度越大,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来规避盈余管理所得税成本的动机就越大。w进一步分析,企业倾向于选择非应税项目操纵会计利润,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概率也较小,因为非应税项目不影响税收利益,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可能不会被税务稽查部门重视,或者即使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也无人问津,因为税务稽查部门对这类事件的监督检查有点“狗仗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