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启蒙:什么是“二十四史”
所谓“二十四史”,是指中国的历史是二十四部传记类史书的统称,始于《史记》,诞生于汉武帝时,止于清代出版的《明史》,间隔一千八百多年。
逐渐形成了“二十四史”的概念。唐代以前,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叶凡的《后汉书》常被称为“三史”。后来又增加了陈寿的《三国志》,称为“四史”或“前四史”。北宋增加了金淑、宋书、南舒淇、梁书、陈数、舒威、北舒淇、周树、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和新五代史。明代又增加了《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年间,增加明史,合称“二十二史”。不久后,又被增补到《旧唐书》、《旧五代史》中,被乾隆皇帝命名为“二十四史”。《二十四史》不包括清史。赵尔勋主编的《清史稿》一书完成后,合并为《二十四史》,统称为《二十五史》。后来又加上挚友柯少文撰写的《新元史》,最终成为《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被尊为“正史”。《隋书经籍志》说:“既然世上有著作,都是班固和马倩写的,以为是‘正史’。”于是有了“正史”之说。
《二十四史》属于传记类史书,即以人物为中心,以相关人物的生平事迹为重点,历史事件附在人物传记上。传记有纪、表、志、传四种体例:纪(或本纪)记载皇帝在位时逐年发生的国家大事;“表”简要列举了各种复杂的历史事实;记录各种法律法规的“记录”(或“书籍”和“考试”)制度;《传记》(或《传记》)着重描写历史人物的生活;《史记》、《新五代史》中还有一种“世家”,是姬姓和川姓的结合体。四种风格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 *展现了一幅壮丽的历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