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正被杀的只有袁崇焕。凌迟最多执行了几刀,最少呢?

凌迟只有三千六百刀,一刀不能多也不能少,不到最后一刀不杀,太残忍了。少了一刀或者多了一刀,动刀的人就可以砍掉自己的手。凌迟也叫凌迟,民间称之为“千片”。灵池原意是山的坡度逐渐减小,灵池原意是“一座缓慢的小山”。死刑中使用的名称是指在执行死刑时割掉一个人的肉,使被害人缓慢而痛苦地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正式定名为辽代刑。此后,金元明清等朝代都将其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酷的死刑。在明朝及以前,这种刑法主要是用来惩治那些十恶不赦的罪行,比如谋反、叛乱等。在清朝乾隆时期,如果父母或公婆,儿子杀了父亲,妻子杀了丈夫,也是违反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判死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的反抗,对不按时纳税的人也施以晚死之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凌迟的惩罚很残酷。一般来说就是切下一块块人肉的意思。历代的行刑方式也有差异。一般砍八刀,先砍头,再砍手脚,再砍胸腹,再砍头,最后肢解。明朝年间,年货一般都不错,大部分年货都在1000刀以上。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朝的狠毒太监刘瑾,被砍了三天,共计3357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刘进还喝了点粥,第二天继续。清朝以后,凌迟的刀不如从前了。大致有24刀,36刀,72刀,120刀。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两刀切眉,三四刀切肩,五六刀切胸,七八刀切手和肘间,九十刀切肘和肩间部分,十一二刀切腿肉,十三四刀切腿肚,十五刀刺心,十六刀切头,十七八刀切手。1905年4月24日,《陈清奏表》终于被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