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评价综述

城市土地评价是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区位条件进行的工程评价和技术经济评价,为正确选择城市用地提供科学依据。

城市土地利用评价的方法和内容是:在对评价范围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进行综合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特点确定评价因子和指标,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将评价结果绘制在图上。

城市土地利用评价中的工程评价是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的工程评价,通常以地下水位埋深、洪水淹没范围、

自然条件,如地基承载力、地形坡度等。,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1.适合城市建设的土地。

2.基本适合城市建设用地。

3.不适合城市建设用地。是指自然条件较差,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只能以较大成本用于建设的土地。

这种土地利用的主要类型有:

(一)承载力小于60千帕、厚度大于2米的泥炭或流沙土壤;

(2)坡度超过20%的斜坡;

(3)经常淹水且淹水深度超过1.5m的土地;

(4)冲沟、滑坡等工程地质病害严重的地区。

此外,基本农田保护区、具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历史文化保护区、军事用地等也不宜进行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