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大古镇之一的松江镇
上海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1958年2月编制的《松江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提出保护人民河沿岸的醉白池、方塔、烈士墓、西林塔等原有风貌,并进行绿化,使松江保持千年古城特色。
1978年7月,为发展旅游业,市园林管理处革委会向市规划委提出,将松江零散文物搬迁至方塔周围,建设以8.8公顷文物为主体的方塔园林。同年,市计委批准。次年,同济大学建筑系拟定了方塔园规划,提出以宋代方塔为中心,保留方塔周围的大型砖雕、照壁、宋代石桥、七棵古树等文物。塔北位于清代天妃宫正殿,由河南路桥迁来,文物展室建在宫殿东侧。塔东被列为竹林;塔斯社在松江设置明代顾正仪,在孙私宅花园设置五老峰、梅女峰,在太湖设置石等文物。塔院北门至方塔为平板隧道;塔园南侧是水池、枫林、草坪;新建的长廊、水榭、岩洞、茶室,风格古朴,与古塔相协调。该规划方案经市园林局批准后实施,于1982+00年6月竣工开业。
1982年6月,市规划院和松江县建设局共同编制的《松江总体规划》对文物古迹保护及其控制提出了要求:第一区,以方塔为中心,半径200米范围内为低层建筑区(建筑高度9米以下,下同);第二区为以醉白池为中心,半径150米的低层建筑区;第三区为古建筑保护区,其中城河(年丰生命桥至太仓桥)两岸明清时期新建建筑控制在9米以下,高家花园、太仓桥5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控制在6米以下。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30米范围内的建筑只拆不建,30 ~ 40米范围内的建筑不超过9米。上述区域外规划为多层建筑面积12 ~ 18米。1983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江总体规划。在1984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市规划局明确指出,保护松江镇,按古典园林恢复醉池,将清真寺改建为清真园林,保留松江镇古建筑保护区。
1991 7月份编制的保护规划,规划了松江镇西、中、东三个景区。见《松江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图8-12):西区保护范围为人民路至玉树路中山路两侧约100米,包括城市河道两侧。中心区保护范围为醉白池用地范围;东区的保护范围为唐拓罗尼经典建筑一楼、方塔园、云剑周边区域。中区和东区也是文物古迹和古园林。按照原有建筑维护保护,改造建筑仍以居住建筑为主,高度不超过11米。建筑风格要协调,污染工厂要搬迁,改善水巷水质,美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