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的州县时期
其实,这些“九州”之说,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已知的周朝疆域所作的地理区划,而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但在历史上长期被误认为是行政区划。西汉以前,愚公被误认为是大禹治水后划分的九州,代表了夏朝的行政区划体制。《汉书·地理志》首次将李周治坊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代的行政区划体系。三国时期,任伟孙艳把《尔雅·迪什》中的九州解释为代表商朝的行政区划体系。后来的学者进一步引申,误称“九州”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商周实行分封制,即“建立封建国家”,所有领主都是各自封建国家的独立君主:“皇帝拥有天下,诸侯拥有国家,文人拥有封地”,整个商周都不在乎任何行政区划。但是到了春秋时期,周朝衰落了,一些诸侯国强大起来,开始发展中央集权。他们在新开发的领土上不再受封,而是由君主直接统治。为了便于统治,开始出现郡县等行政区划。
公元前221年,秦国终于灭了齐国,秦朝建立。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在国家管理上实行单郡制,废王立郡,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后与武陵以南的南越合并,秦始皇三十三年设桂林、南海、项峻。九原县位于北部阴山南麓,然后依次分析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县。
秦朝的行政区划分为郡县两级,郡县由郡县统一。秦始皇在前221年分36郡,至秦末增至40余郡。1,000多个县,一个县一般管十几个到二三十个县。
县是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早在公元前688年(春秋初期),秦国就建县了。《史记·秦本纪》说:武公十年(前688),“伐栾,第郡”;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杜、郑在初郡。也就是说,春秋初,秦武公先在新开发的疆域内设立云县(今甘肃省天水市)、蓟县(今甘肃省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立都县(今陕西省县)、郑县(今陕西省滑县)。接着,楚、晋等国也设郡县。
最早的县志见于《国语·于今》。晋国公子伊吾对秦公子之说“贵国有郡县”。意思是晋国就像秦国的郡县。这件事发生在九年(651年前),说明秦在公元前651年,也就是春秋初期就有了“郡”。战国时期,郡县增多。如《史记·秦本纪》记载王会文十年(前328年)“尚军十五郡,威纳”;王会文袁庚十三年(前312)“攻楚汉中,取六百里之地,置汉中郡”。
《汉书·地理志》说:“秦史静为内史,天下分三十六郡。”秦国都城所辖区域是当时唯一不叫郡的地方。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之后更多。秦国有多少个郡?当年设置的36郡有没有包括文史?对此众说纷纭,直到今天仍有分歧。现据多位学者公认的《汉书·地理志·全》考证,秦县节录如下:
文史上,领先京畿的郡县,不在三十六郡。
陇西、北地、尚军、汉中、蜀郡、八郡、邯、巨鹿、太原、上党、雁门、戴军、云中、河东、董军、党军、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储君、九江、泗水、薛军。以上是始皇帝二十六年定下的三十六郡。
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南海、桂林、项峻三县。
九原,始皇帝。始皇三十三年,蒙恬北伐匈奴,收复河西(今河套地区)四十余郡,设九原郡,不在始皇二十六年建的三十六郡中。但对于具体的置县时间,并没有有力的证据。
闽中郡,始皇帝,具体年份不知道。但从地理上看,是始皇三十三年南平百越之后修建的。
《汉书地理》36郡中,楚郡、黔中郡(这两郡见于史记)、东海郡(见于注)、杨光郡(见于《汉书地理》本注)缺失,南海郡、九原郡、桂林郡、项峻郡较多。这就为秦县的历史差异留下了根源。事实上,秦始皇统一中国时,三十六郡中没有南海、九原、桂林和项峻。当时南海等郡并没有纳入秦朝的版图。因此,《汉书·地理志》包含了始皇二十六年所建三十六郡中缺失的四郡,楚等四郡应根据史籍等书予以补充。
以上为42郡(含内史)。谭启祥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认为,秦朝有47个郡。
汉朝时,一些郡县被分封给诸侯,称为诸侯国。汉朝初年,诸侯掌握着王国的实权,一个国家可以有几个郡。
汉初,刘邦鉴于秦的孤立和灭亡的教训,广建诸侯。先封“异姓七国”(汉、赵、楚、淮南、燕、长沙、梁),再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戴、齐、赵、梁、淮阳、淮南、燕),郡国并存。
刘邦虽然通过各种渠道除掉了韩信、英布等大部分异姓王,但还是立了九个姓刘的诸侯辅佐朝廷。这时候的诸侯国势力强大,有独立的军政系统和权力,大多横跨几个郡,甚至四六个郡。天下六十余郡,有四十余郡在诸侯手中,而汉献帝掌握的郡不到二十个。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朝廷多次试图削弱诸侯王的影响,最终爆发了“西汉七国之乱”。汉庭平定诸王叛乱后,以敕令的方式缩小诸侯国的疆域,撤销诸侯国的主权。当时规定一个国家只能管理一个郡,王国的官员由朝廷直接任命。在行政区划制度上,县与国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是名称。而且国王们的军政大权也被剥夺,只保留他们在封地的财政收入(王国的税收不上交朝廷)。
汉武帝在国内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大幅扩张疆域,控制了华北、西北、西南等华夏文明以前从未到达的地区。面对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辽阔疆域,梁武帝除了增设郡县之外,还建立了刺史制度,将全国的郡县、郡国划分为13刺史部。此外,首都附近的七个县被称为李思上尉部,这是一个监测区,而不是一个行政区。秘书处只负责监督地方长官,不管地方行政。这些司署的名称大多以《愚公》和《治坊》中的州名命名,所以当时人们往往称一个司为一个州,从而形成了司署或“州”的概念。此时的州虽然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划,但却能有效地将朝廷直接管理的对象从100多个县州单位减少到10多个州单位,对中国以后几千年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末年共有103个县、国,其中除三福(京畿地区三县)外,共有80个县、20个国。大县领导三五十个县,大国最多领导十几个县,小国只领导三四个县。可见西汉末年,郡州级别虽然一样,但其实都是大郡小国。
西汉还设立了西域都护府,掌管西域军政大权。
东汉行政区划由汉光武帝刘确定,基本沿袭了西汉郡县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主管的体制,全国分为十三个州刺史部。与西汉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在形式上把李思都督部与其他十二州并列,把北方的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把南方的交趾改名为交州。到东汉中期,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藩属国,相当于县级行政区。
东汉时周不是一级行政区划。直到东汉末年,州刺史还是一个没有固定官职的高级监察官,最初的官阶只有六百石,甚至比县令还不如。但黄巾起义后,汉灵帝为了打击各地的黄巾军残余和其他叛乱势力,将一部分刺史提升为州牧,州由监区改为行政区,成为县级以上的一级行政区。而且,刺史和国牧被授权掌管一个国家的实际军政大权,最终促成了世界分裂割据的局面和三国时代的出现。因此,周目和慈禧成为东汉末年的一级地方行政官,权力在知府之上,而慈禧的功勋则经常提拔周目。由此,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三级制演变为实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县制。东汉末年,曹操主张复兴“九州论”,废除隐居,将两州合并为冀州;救都尉部及凉州,使之永州;弃邦交国,分荆、夷二国。中国只有9个州:兖州、河南、青海、许、荆、阳、冀、彝、雍。
三国的行政区划制度与东汉末年非常相似,只是进一步增加了州刺史、州牧的权利,三国中的机要人物如刘备、曹操、诸葛亮等都担任过州牧。
州的划分以东汉十三州为准,但也有少数州县划分的情况。194年,东汉将凉州东部和李思西部合并为永州。213年凉州并入永州,但220年在曹魏恢复。荆州和扬州长期被曹魏和吴栋瓜分,由于面积广大,又增加了大量的县府。226年,东吴将广州与胶州分开,后来胶州被取消,重新建立。
蜀汉灭亡后,金于269年左右将凉州从益州分离出来,然后在南中建宁州,永建,幽州建梁、平州,最后加上东吴的胶州、广州,形成统一初期的十九州格局。
三国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三国都自称正统,名义目标是统一天下。虽然蜀汉生活在中国的西南地区,但他影响下的许多重要人物的祖籍或故乡都在中国北方。于是他们被封的时候,很多封地都是他们的籍贯,不可能在曹魏获得封地收入,这就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假封”和“遥领”。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丞相诸葛亮被封为“武乡侯”,武乡就是他的家乡徐州琅邪县的侯国。此外,还有立侯的事例。比如关羽被东汉封为“汉寿亭侯”,刘备入蜀后将嘉蒙郡改为汉寿郡。张飞《西乡侯》封地西乡县汉中郡,亦以侯命名。
西晋行政区划继续继承东汉末年建立的州、县、郡三级制。晋武帝结束了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乱,于是重新划分天下郡县,但基本保留了三国的州制,进一步划分了蜀汉、辽东等难以控制的地区,建立了十九州。但是西晋的统一很短命,仅仅30年就面临灭亡的局面。这期间分了两个州,最后灭亡的时候有21个州。
三国时,魏有十二国,吴有四国,蜀有一国。西晋将吴、魏分封的荆州、扬州合并,得十五州。晋武帝从凉州分出周琴,从益州分出凉州、宁州,从幽州分出平州,共计10个九州。金晖迪分荆、阳为江州,金怀帝分荆、江、广为象州,最后得到二十一州。
西晋各州督抚仍称刺史,制度进一步明确。他们的辅官是不同的司机,掌管中国的官员,还有曹操。郡县之长仍称太守,各诸侯国之长称文史。县长还是县长,还是县长。
西晋的藩属制度与前朝有很大不同。虽然仍有自己的封地,但并没有“去乡下”,而是继续在朝廷任职。因此,虽然君王在自己封地的权力与东汉三国时一样,仅限于财政收入而没有任何实权,但他们在朝廷掌握的政治权力却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日益强大的君王造成了“八王之乱”,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东晋行政区域继承西晋,也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县越多,管辖范围就越小。西晋末永嘉之乱后,金家南迁,倚长江之左,宋、齐、梁、陈相继继承。社稷已不安分,正如《诗经·州县志》所言:“疆土屡分,或一郡分四、五、四、五,有强离合,千遍改之,历不一。”在十六国的统治下,中国北方更加动荡不安。各国在其统治下的较小区域内划分了许多州,这些州易变,州制混乱。
据《通典·周俊典》等记载,东晋时南方有十余州,南宋、齐时增至20余州,梁后期实际增至107州。与南朝的、吴三国相比,陈的国数是吴的16倍。北魏统一北方后,太祖真君元年(440年)实州有15个,孝文帝太和中增加到38个州,太和末年达到80多个州。到北周二年(580年),北方各州共有211。随着国家所有制的过度,设置郡县可想而知。据《南齐郡县志》记载,南朝后期有380多个郡县。真是“一城百室,则国名立,三户民空。”
隋朝的行政区划在其短暂的历史中仍然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化。隋文帝基本统一天下后,鉴于东汉末年以来混乱的州县三级制,废除州县制,改为州县两级制。杨迪皇帝杨光继位后,很快就把所有的州都改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制,正式回到了秦朝的结构。
隋代取代象后两年北周之前(580年),天下已有265,438+065,438+0州,508郡,65,438+065,438+024郡。一般一个县只辖一个或三个县,三级行政区划的意义不大。许多县实际上不是主任,但这种额外的行政机制仍然存在。
文帝三年(583年),废天下诸郡,“停天下诸郡”,改变了存在近700年的州、县、郡制。杨迪即位后,保存了一些州,很快在大业三年(607年),所有的州都改为县,实行县制。隋朝实际上实行州县两级制的时间比郡县两级制稍长,但由于隋书记录了改革后的州县情况,隋朝杨迪州县制的许多细节已经丢失。
隋朝虽然实行了两级制,形式上恢复了秦、西汉的结构,但实际天下郡县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秦时的三十六郡、四十八郡,达到190郡的高峰,朝廷也无法同时有效治理近200个一级行政单位。随着隋朝的灭亡,相继的唐、北宋逐渐提出“道”和“道”作为新的一等划分,恢复了三等制。从宏观上看,隋朝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演变的一个重要但相对不成熟的过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