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尔:当代人需要为历史事件负责吗?

哲学真的是无边无际。这不是现代西方思想讲座出来的现代哲学家。没听过入门书上的介绍,但现代哲学家讲的问题更贴近当下生活。迈克尔·桑德是一位我从未认识的现代哲学家。他出生于1953,至今健在。他也是这份讲义里提到的最年轻的思想人物!看百度的介绍:

罗尔斯自然有名,正义论更有名。桑德尔在这方面是个对手。罗尔斯曾致电桑德尔,桑德尔被他谦逊的态度深深打动,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罗尔斯理论的批判。我觉得学者之间应该是这样的。亚里士多德的“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才是学者应有的态度。观点不同和不得不敌对是两回事!

桑德尔的问题,“当代人是否要承担前辈的历史罪责?”桑德尔分析了很多后得出结论,人应该为祖先的行为负责(即使从未谋面)。

现在我们通常认为上两代和下两代加上中间的自我,一共五代有继承关系,所以有责任。比如别人犯罪可以向家人要求赔偿,人们也从感情层面觉得这是他们的家,没有人为了法定分居而断绝关系。但是,如果有人声称你十代前的祖先对他们的祖先造成了伤害,现在你发达了,就要求你赔偿。当然,法律层面不会支持,道德层面也不会支持。只会被认为不正常!

但是现在德国人和日本人也出来说,战争已经过去多少年了,全世界的人都不停地跳出来说,经常拿这个当靶子是不是很过分?现在活着的人可能是爷爷的爷爷,那么再去攻击他们合适吗?哲学上有一个理论是“人不应该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负责”。这个理论在我看来完全不合理。父母有了孩子就有教育的责任,父母不能说孩子的罪完全不相干。

人是社会人,生活中有家庭,工作中有亲人,朋友,社会中有社会群体。桑德尔还有一个著名的“社群主义”标签。他引用了哲学家麦·真蒂莱的一个观点:人是“一个讲故事的存在”。他认为,人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个人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是在社群关系中形成和发展的。没有社群,我们无法讲述个人的故事,也无法在纯粹的个人自由意志中产生我们的故事。

社区和个人之间有着密切的“构成关系”。在国家共同体中,个人延续了前人的遗产,因此个人也需要对国家负有特殊的义务。所以最后得出结论,人要为祖先的行为负责(即使未曾谋面)。

我个人认为,人需要对自己的关系负责,但需要有个期限,国家也要对过去负责,但也要有个期限。但目前每个国家对个人的期限都比较明确,但国家之间没有共同的契约。但我相信,这一切,终有一天会在地球的这个空间里,达成一个共同的契约,而我们,就是当前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