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战后国际金融创新的原因。
金融监管对国际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方面,金融当局越来越重视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金融机构为了逃避管制,追求利润,总是想方设法改变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来进行营利活动,于是金融创新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来自世界各地金融机构放松金融市场管制的社会压力和银行规避管理法规的创新活动,也迫使管理当局改变管理法规,不断放松金融管制,从而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
1.金融控制-- 20世纪70年代以前国际金融创新的不利因素。
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为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必须通过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各种经济行为。金融企业也不例外。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加强金融管制,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类型和范围进行各种限制,限制了金融企业的经营空间,阻碍了其盈利活动。金融机构只有通过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才能规避监管,追求利润。同时,当金融机构的创新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时,政府将做出反应并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而金融机构将在新的管制下寻求并推出新的创新。
美国是当代国际金融创新活动的主要发源地。6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管制主要体现在1933的银行法中。为了防止1929~1931的大危机重演,《银行法》授权美联储董事会对其成员银行的存款利率设定上限,规定活期存款和支票存款账户不支付利息,不允许银行承销股票和商业公司债券。这是当时以控制最严著称的Q规。1933的银行法强调安全,甚至不惜以限制竞争、牺牲效率为代价。这些规定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大大减少了银行的资金来源。随着市场利率的上升,大量资金流入股票和债券市场,银行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银行不得不千方百计绕过最高存款利率的限制,从而获得贷款的资金,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样,金融业为生存而设计的金融创新应运而生,出现了欧洲美元、可转让支付指令账户(NOW)、可转让定期存单(CD)、货币市场存单(MMC)和小额储蓄存单(SSC)等旨在广泛吸收存款的新型存款工具和自动转账服务(ATS)。可以说,存款机构被迫绕过Q规定,创造更高的利息支付和变相支付。
2.放松金融管制政策(金融自由化)——20世纪70年代后国际金融创新的适宜土壤。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其在金融业的迅速普及,加上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全球范围内金融放松管制的浪潮,即所谓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的剧烈变化和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对抗和规避金融监管成为必要和可行,迫使各国货币当局放松金融监管。
首先,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的“滞胀”、高利率和“石油危机”导致全球能源价格大幅上涨。
由于通胀高企,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是对冲手持资产的名义收益,因此对投资的要求更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原有的上限存款利率和无息支票存款是方便的,因此它不能吸收更多的存款。而不受利率管制或管制宽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争取更多的存款,造成存款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非正常流动。同时,高通胀带来的高市场利率鼓励大量资金从受控金融机构流向金融市场,形成金融“脱媒”现象,严重影响金融体系主体的运行和生存。
其次,国际金融市场的空间突破使得各国的金融监管难以为继。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一方面,国内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积极寻求向外发展,通过在国外设立金融机构实现银行业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各国纷纷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在本国设立分行。狩猎委员会1971和范恩委员会1975都向美国政府提出了类似的建议。第一,取消Q条例中的利率上限和各州的高利贷上限,取消活期存款不计息的规定。第二,除商业银行外,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也可以开设支票账户。第三,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社可以扩大资金用途,扩大消费信贷,搞商业银行票据和银行承兑汇票,放宽房地产信贷业务限制。四是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管制。
在此基础上,再加上70年代末美国金融形势的逐渐恶化,理论家们逐渐认识到,30年代末的危机不是由过度竞争引起的,而是美联储没有尽到最后贷款人的责任。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1980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取消了利率上限,放宽了资金来源,允许各种计息支票存在,允许金融机构将资金用于业务交叉。1980银行法不仅从法律上承认了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金融创新,而且促成了美国二战后最重要的金融改革。之后,日本、英国、加拿大、前联邦德国等国家纷纷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
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国放松金融管制的过程,这本身就是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而这种创新为20世纪80年代金融业务、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空前繁荣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和政策法律保障,成为国际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原因之一。
(B)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的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适应这些变化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创新。
1.不断上升的通货膨胀和不断上升的短期市场利率
6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的通货膨胀相对温和,美国的年平均通货膨胀率在1.960和1.965之间,仅为1.6%。但从1965开始,由于美联储局配合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不断扩大货币发行量,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从1965到1970,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上升到4.2%,从1970到1975上升到7.3%。如前所述,Q条例对各类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严重制约了各类金融机构对存款的吸收,威胁到金融体系主体的生存。因此,金融机构开始建立各种新的、更加灵活的与市场利率直接挂钩的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存单”、“货币市场* * *同基金”等。同时,为了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困难和风险,金融机构创造了各种规避风险的工具,如金融期货和利率互换。
2.社会财富的积累导致公众对高收益金融产品的需求增加。
由于战后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民收入的上升,一方面少数富人收入激增,承担风险和分散风险的能力逐渐增强,于是大量购买高收益高风险的资产,金融机构成为他们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许多小储户受到过去购买金融商品过高起点的限制。比如大部分国库券都是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起点买的。为了吸引这些资金,很多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发行额度相对较小的金融商品,比如* * *共同基金。
3.经济周期波动频繁,金融市场震动加剧。
无论是股票、债券还是外汇市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一般都会增加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要新的避险工具。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应运而生,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期权。
4.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金融证券化趋势
从1985开始,国际债券市场的融资额超过了国际信贷市场的融资额,国际股票市场也发展迅速。此外,银行贷款还采用了证券业务的一些特征,即银行不能再将贷款保留到到期日,而可以提前以证券的形式出售。这种金融证券化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创新的热情空前高涨。
(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创新主体的外部压力
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一国家金融体系内的银行与非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不同国家金融业之间的竞争。
首先,电子设备和计算机是所有金融机构都可以使用的通用技术。它的应用以及新的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竞争水平,使得任何金融机构都有条件也必须摆脱传统业务,通过金融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在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
其次,由于储蓄和投资形式的变化,金融市场的格局被重新划分。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移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股票价格风险的创新需求,信贷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移信用风险的创新需求。金融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金融机构只有对传统业务进行重组,才能在传统市场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积极开拓表外业务和国际业务,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业务市场,增加利润。
(二)追求利润——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
增加金融创新的利润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动机。金融机构作为微观经济主体,有自己的目标约束,比如自己的增长率、流动资产比率、资本比率等等。只要外部环境改变了这些约束,存在扣除创新成本后利润最大化的机会,金融机构就会创新。例如,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并要求银行在经营中保持低杠杆率,以至于银行迅速推出了票据发行便利(NIFs)、远期利率协议(FRAs)和掉期等创新业务,这些业务可以在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构成的情况下增加收入。
(三)规避管制——创新主体逐利性的外在表现。
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是一对矛盾。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为了金融业的稳定和安全,通常会牺牲金融机构的效率。金融创新的目的是盈利,而盈利通常会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规避监管与金融机构追求利润的内在动机密切相关。
(四)市场的发展变化——创新主体的需求刺激。
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的变化和扩大,从而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的需求。这种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快速发展后对银行提供跨境国际金融服务的需求;二是一国政府通过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的需求;第三,个人消费多样化后,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更快捷的金融服务。这些需求正是金融机构正在寻找的利润增长点,由此产生的跨国银行、银团贷款、国际债券、电子银行、信用卡、ATM等金融创新正好可以满足这些需求。
促进国际金融创新的技术条件[2]
没有成熟的技术条件作为保障,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不会发展得如此迅速。正是新技术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使得当代国际金融创新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发展和提高。这种新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计算机、通信技术、信息处理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A)新技术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一个促进因素。
首先,计算机、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使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实现规模经济,使每项新经济业务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新技术的应用导致了新的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的出现,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扩大了金融交易的范围;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交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大量创新工具的使用成为可能。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创造了一个全球金融市场。由于大规模交易网络和计算机的应用,金融创新的提供者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与原来分散、单一的市场中的消费者联系起来,加速了金融创新的供需结合,扩大了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广范围,鼓励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使金融创新者能够设计出技术要求相对复杂的金融工具,并合理地设定价格,同时不断观察和监控操作创新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并设计相应的措施来转移这些风险。
(B)新技术的使用决定了金融创新的过程和范围。
首先,计算机、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成本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成本在降低,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成本也在降低,从而加快了其创新的步伐。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增加了从事金融创新的金融机构的收入。通过使用这些新技术,金融机构可以开辟许多新业务,如指数化货币期权票据、自动转账服务、现金管理账户、摇摆账户、信息咨询服务、信用卡等中间业务,不仅增加了收入,还扩大了金融创新的范围。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加速了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的进程。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影响下,企业和个人已经意识到及时掌握信息的重要性,客户对获取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促使金融机构的业务向多功能综合化方向发展。比如,信息技术的应用拓展了银行的功能,可以通过ATM和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广泛应用于资金划拨、证券交易、外汇交易等。
简而言之,新科技革命彻底改变了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传统观念和业务。只要有新技术,就会伴随着业务和服务的创新。可以说,新科技革命不仅导致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而且改变了整个金融体系。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微观层面的创新个体对潜在利润的追求是内因;还包括宏观创新个体所处环境施加的压力,这是外因;同时,新技术的发展为加速金融创新的内外部因素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是不可或缺的“金融创新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