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性遗传的发展史

生物进化第一阶段理论是拉马克首先提出的。

拉马克的进化理论主要包括:

(1)所有变异(后天性状)的原因在于环境的影响或器官的废弃。

(2)两性所有获得的性状都可以遗传给后代。

(3)获得继承是普遍适用的法律。

拉马克的理论总是被后人称为“获得性遗传”。不同形态和功能的生物生活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这是最简单的经验事实。所以拉马克的后天遗传是对这种感性认识的第一次总结。这也是获得性遗传理论发展的第一阶段。

获得遗传学理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达尔文通过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用事实证明了物种形成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第三阶段是米丘林阶段。这是获得性遗传理论的实用阶段。通过对植物的实际栽培,米秋林改变了植物的特性,让南方的植物也能在寒冷的北方生存。然而,后天遗传理论并没有取得真正的胜利。原因是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和中心法则的确立。中心定律指出,生物特征是由储存在DNA中的信息决定的。而且有DNA-RNA-蛋白质的方向。

基因理论和中心法则是获得性遗传问题发展的第四阶段。这个阶段是对后天遗传的彻底否定。

逆转录酶的发现重新开启了关于获得性遗传的辩论。实验表明,遗传信息的传递不仅仅是DNA-RNA-蛋白质的方向。实验证明RNA——DNA方向是客观存在的。

人们用思想填满了DNA、RNA和蛋白质之间的所有交流通道。这三种物质处于完全平等的相互作用的链式关系。如果这种关系成立,中心法则就失效了。因为后天传承被中心统治打败了,中心统治的失败会解放后天传承,重新成为研究和讨论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