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至二十年(公元前369年),属晋朝。公元前369年,韩、赵、魏分晋,黄龙归魏。
秦惠文十年(前328年),渭南尚军县十五城属秦,黄龙归秦管辖。秦王嬴政二十六年(221)统一中国,黄龙北属尚军,东南属文史。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刘邦建立汉朝,设京兆、左凤仪、右扶风,合称三辅,黄龙隶属左凤仪。东汉同西汉(今界头庙乡有秦汉高原村)。
三国时期,黄龙北部为匈奴区,东南部为魏国凤仪县。西晋时,黄龙北部属胡强,中央棚东南部属永州凤仪县。历史上黄龙山一直有“凤仪屏障”之称。秦朝末年(384 ~ 417),黄龙中部和西北部归藁城县和洛川县管辖,姚苌派大将班扬驻守胶南。因此,胶南被命名为“三郎太胶南”。班扬葬在桥西山顶,现在有一座“三郎太墓”。
北魏时(386 ~ 534),黄龙属北华州管辖,西北有阜城县,东北有宜川县,东南有夏阳县、合阳县、澄城县。
黄龙始建于唐代(618),中西部分属周放虞城县,西北部属宜州洛川县,东北部属儋州宜川县,南部属同州韩城、合阳、澄城三县。
黄龙建立于北宋时期(960年),中西部属郾城县、洛川县,东南部属韩城县、合阳县、澄城县,北部属宜川县。宋仁宗康定二年(1041),范仲淹拒西夏,守延安。他以民运辛苦为由,要求建城为军,并赠信给“康定军”。今天,三岔地区是军队的总部。
靖康元年(1126),金朝灭北宋,黄龙为金人领地,面积与北宋相同。
黄龙始建于明朝(1368),位于陕西省延安地区洛川县东部,宜川县南部,xi市延安地区韩城、合阳、澄城三县西北部。
清朝建立(1644),最早由明朝统治。雍正三年(1725),兖州升为直隶州。黄龙在延安地区宜川县南部,直隶地区、洛川县东部,韩城县、合阳县、澄城县西北部。今天的界头庙乡、石宝镇、曹店乡、三岔乡、桥泥乡、小寺庄乡隶属洛川县;瓦子街乡、砖庙梁乡、泰格乡属伊川县;白宇乡和白马探镇属于韩城县;红石岩乡隶属合阳县;范家卓子乡隶属澄城县。延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
民国二十七年(1938)1年10月1成立陕西省黄龙山垦殖办公室,设立黄自区、紫龙区、紫山区、垦殖区、区县区。区下有保障,区下有保障。民国二十八年(1939),1年5月,更名为国有陕西黄龙山垦殖局。民国三十年(1941),陕西省黄龙管理局于16年2月成立,仅设立县级。国营陕西黄龙山垦殖局于1934年4月30日撤销(1944),垦殖移交黄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