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这种中国乐器有多少年了?
古筝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乐器,总水平10。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司马迁《史记》中记载的《李斯列传》和《劝驱逐书》中引用的信息颇值得我们关注。李斯《逐客书》中关于秦国乐舞的一段话说:“夫击瓮,敲之,弹之,战之,快者,真秦之声。在郑维桑、余韶和吴湘之间,在异国他乡也是幸福的。也有人说,郑是战国时期的一种武器,用来垂直摆动,打击敌人。还有一句老话叫“郑横则乐,立则成兵”。后来加了弦,发现好听,就发展成了乐器。随着时间的推移,兵器越来越轻,郑这种庞大而轻巧的兵器就被抛弃了。所以目前人们看到的筝是以0乐器的形式出现的,有着漂亮的造型和装饰。
汉代应劭《风俗通》载文:郑,“吾诚按《礼乐》,五弦一体。如今滨河、凉州的筝形似竖琴,不知是谁改的。还是孟天造的。”根据应劭《风俗通》2,汉代以前的筝制应为“五弦,筑体”,但当时“陇两州之筝形如竖琴”,应劭《不知何人》改中记载“乃蒙恬所制”的谣言,说明竖琴形的筝已在汉代西北流传。
唐代杜佑在《四乐经》中说:0“筝,琴声也。傅玄《付正序》说:“此乃孟田所作”。今看似七日拜,平、空、准六合,弦柱拟于十二月。设定的话会有四个像,鼓会有五个音九个轮。司为仁智之器,故为蒙恬亡国之臣。并有注曰:“今清乐郑有二弦,而愿有三弦。要卷阿正,用竹片沾湿它的末端,然后卷起来。用来演奏筝的骨爪有一英寸多长,可以代替手指。"
根据邵的《风俗通》,筝是“五弦,筑一体”。但是,“建筑”到底是什么风格,历代文献都模糊不清。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一件汉代礼器。这座建筑之所以被称为明器,是因为它虽然用黑漆粉刷,却是用一根木头雕刻而成。扎实,不利于共鸣,如果用来演奏,得不到足够的音量。此外,乐器长度约为34厘米,对于演奏来说显然太短。据《通典》记载,唐代建筑的长度为四尺三寸。虽然汉代建筑到唐代的演变有差异,但差异并不是那么大。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一个开口的器皿,就像一个带柄的小器皿。建筑表面的第一枚钉子是一排五枚竹钉,与《风俗通》中的记载一致。这件明器的风格和乐器的风格是一样的,似乎说明了乐器、乐器和筝的风格是非常相似的。
郑、朱、色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分郑,也不是从朱到郑的演变,而很可能是郑、朱同源,郑、色共存。五弦竹筝演变为十二弦木筝,建筑的圆柱形共鸣结构演变为钢琴的长盒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考了钢琴的结构进行了改造。根弦和弦轴安装在平行于码的面板左侧,弦由金属(钢弦或铜弦)制成。玩的时候,龟甲片(即指甲)一般戴在右手。调音是五声音阶(即第一声),有三个八度,多使用G或D,很少使用F或C或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