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事件为主题的作文
青龙职业学校的廖飞
《左传》中有一段记载,说是一只羊自己倒在帐上害国。
鲁二年,宋国和郑国要打仗,宋国主华远杀了羊,赏了兵,却不给他的车兵司令羊吃。羊对此怀恨在心。是时候战斗了。羊心想:“那天吃不吃羊,由你(华远)决定。今天的战争由我来决定把战车开到哪里,所以我故意一个人把战车开进了秦始皇,致使华远被俘。宋军失去了他的统帅,遭到了惨败。
杨真把一碗羊肉汤看得比国家利益更重,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把自己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历史上有很多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的人,比如杨洋:吴三桂为了陈圆圆不惜引清兵入关;为了个人的荣誉和责任,秦桧不惜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岳飞;追求个人享乐,慈禧太后与洋人签订了一个又一个条约。袁世凯为了重新当皇帝,居然和日本签订了叛国“二十一条”!虽然曾经红过一阵子,但最终都变成了臭狗屎堆。
有人可能会说,杨震比不上秦桧、慈禧、袁世凯。他“害国”是因为被花垣害了。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华远真的应该承担伤羊的责任。然而,华远伤了羊什么呢?不就是一点个人兴趣吗?如果硬要说倒羊不同于秦桧、慈禧、袁世凯之流,那只是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正当性。]要说自己被“伤害”,吴三观也是被“伤害”了一点。然而,就像一只绵羊,这个为了个人利益而危害国家的家伙,只能被世人唾骂!合法的个人利益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合法的个人利益完全不受损害是不可能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正当的个人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害国”!
屈原的“忠信则不信,忠信则谤”,忠信则只流放荒野。他为什么不把秦兵吸引到城里来?廉颇称蔺相如为“婊子”,说“会受辱”是恰当的。蔺相如伤得很重。但蔺相如并没有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事,留下了“以国家为重,然后以个人为仇”的佳话。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 * *的忠实成员张志新,因反革命被冤杀。连我们敬爱的邓副主席都被“打倒”了三次。他们受到的伤害仅仅是一碗羊肉汤吗?但他们可以正确对待,与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的羊和秦桧相提并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前者自然受人喜爱,后者自然受人唾弃!
这一切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国家利益,无论个人利益多么“正当”,只要损害国家利益,就是犯罪!
如今,改革的春风已经遍布祖国各地,为我们争取个人最大利益和完善法制创造了条件。合法的个人利益得到保障。但不能保证不受到伤害,也不能保证不发生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矛盾。一定要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不要做出千百年都会被人记住的事情。
总复习练习首先引出羊浇为个人危害国家的故事,指出故事的关键是羊浇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在评论“倒羊不应与秦桧等人相提并论”的基础上,列举了大量正面事例,从而得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个人利益都要服从国家利益,不考虑个人利益”的结论
如何‘公正’受益,只要损害国家利益就是犯罪。是一个很好的练习,条理清晰,语句通顺,缺点是句子不简洁,个别单词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