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塌陷区村庄搬迁政策

土地塌陷并稳定下沉后,塌陷深度在1.5米以内(含1.5米)、积水时间非常长的土地,由煤炭企业支付费用,交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复垦(平整)。

其中,深度在0.2至0.5米以内的,土地复垦(平整)费(含肥力补偿费)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3至4.5元;深度在0.5至1米之间的,每平方米6至7元;深度在1至1.5米之间的,每平方米8至9元。

土地塌陷并稳定下沉后,深度超过1.5m、塌陷深度小于1.5m且常年积水的土地,以及复垦后无法恢复原用途的塌陷农用地,应及时办理征地手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按土地管理法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执行。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塌陷地被征用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安排原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

塌陷的土地也可以由煤炭企业复垦。土地复垦完成后,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返还给集体土地所有者。经当地政府同意,煤炭企业可以复垦与原征用采煤塌陷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后,作为耕地占补平衡。

也可以经县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置换同等数量和质量的申请但未塌陷的土地。村庄土地塌陷后,已由煤炭企业提供新村土地的,不征用塌陷村与新村土地面积相等的土地。

扩展数据:

采煤塌陷区治理中的主要问题。一是塌陷地以租代征,失地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只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每年缴纳青苗费,群众不享受失地农民待遇。

随着塌陷区面积的逐年增加,企业支付给群众的青苗费也在增加。在当前煤炭下降的严峻形势下,如果煤矿企业不能及时向群众支付青苗费,势必引发重大社会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采煤沉陷区群众搬迁补偿费用不足。目前标准仅够搬迁点主干道建设,美化、绿化、照明等公共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三是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建设用地指标缺口较大。

搬迁方式采用“先用后补”的模式,也就是说大部分搬迁群众需要异地搬迁。但搬迁用地审批时间跨度长,导致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缺口较大,影响搬迁安置工作进度。

凤台县新集镇信息公开网——关于加快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的思考

百度百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煤沉陷区复垦搬迁有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