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评分标准
山东采用5级8档的分级制度。等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B、C+、C、D+、D、E * * *、8个等级。根据正态分布原理,确定各级人口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A至E级考生原成绩按比例换算原则分别换算为91-100、81-90、71-80、61-70、565438+。
分级制是指在新高考下,对分数进行分级(3+3区全部为6门选考科目,3+1+2区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这些科目的满分为100分,按照考生分数的百分比而不是卷数进行排名。
目前评分系统仅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适用范围为14改革高考的省市。评分系统不根据考生的试卷成绩计算分数。而是遵循“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换算分数”的评分路径。
评分系统只适用于选定科目的分数计算。也就是说,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六省市的六门选考科目采用分级制;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门选修科目评分。
分级由相关主管部门自动完成。当你查询你的高考成绩时,你已经看到分级分数了,不需要你自己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