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是什么时候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的决定:将12,13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即设立日期为2065438+2004年2月27日。
建立流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将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并将6月5438+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9月3日定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13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
2018 10 31,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明确将国家公祭日全市默哀一分钟的举措写入条例。
扩展数据: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意义:
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和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的全体同胞(包括慰安妇),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铭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根据南京市国家公祭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和支持国家公祭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国家公祭活动。
第十二条举行国家公祭仪式和鸣放警报时,除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外,机动车、火车、船舶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车鸣笛一分钟,火车、轮船同时鸣笛;
(二)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和在校师生当场默哀一分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公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