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三史”教育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新疆的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进化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文化观教育;
(2)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教育;
(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不要分裂国家;
(四)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知教育;
(六)各民族共同努力,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事业;
(七)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进化史;
(八)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教育;
(九)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
(十)其他与民族团结教育有关的内容。
扩展数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教师培训,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校要加强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将其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个阶段。幼儿园应当对学龄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还将每年的5月定为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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