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商品房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左右。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1.需要订立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双方通过联系协商,对交易房地产的区位、产权状况、销售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须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房地产交易双方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核对有关证件,由评估师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评估。
3.契证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代理人通知买卖双方办理契证签约手续。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凭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到有关部门换发新的房产证。
商品房销售需要注意什么?
1.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带来以下隐患。1.无法确定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2.为了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比如缴纳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会被政府用违章建筑强行拆除。
2.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所有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也属于所有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住宅区内,职工按标准价格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原产权单位在出售时有优先购买权,卖房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个人和单位占有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3.目前建议拥有“部分产权”的业主尽快补足成本价,转为“完全产权”。商品房也是商品。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没有退房的约定和法定理由。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