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欠款
追讨欠款的方法如下:
1.与债务人协商,主动与债务人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向讨债公司求助。当债务人拒不还债时,有的债务人选择请讨债公司的帮助,帮其追讨债务,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解,也可以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
欠费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措施如下:
1.对账方式:明确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然后交债务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将原借据或欠条重新展期,交债务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千方百计争取债务人偿还哪怕是很少的钱,然后在收条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30日内未执行完毕的,还应当将执行情况告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执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