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上持有公共书籍的土地消失的过程是怎样的?

公共藏书制度是英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土地保有制度。它出现于15世纪,后在近代英国土地私有化过程中逐渐解体。其中,许多持有公书的地主和农民自行达成共识,改变了旧的公书持有制度。但在其他国家,这种共识从未达成。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促使英国政府试图废除剩余的公共图书持有制度,但领主和公共图书持有人的土地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这成为改革的重要障碍。从65438+20世纪3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试图在兼顾保护个人土地权利的同时推进改革,最终在20世纪上半叶成功废除了公共藏书制度。

第一,政府干预公共图书重组的背景。

英国的“私有土地产权”在法律上称为“现实中的绝对自由保有土地产权”(以下简称“自由保有土地产权”),是近代英国土地私有化过程中逐步确立的。历史上,英国人曾经可以通过各种土地保有制度从领主手中持有土地,副本持有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在土地私有化的过程中,许多公共藏书场所的产权逐渐明晰,公共藏书制度逐渐转变为土地的“无偿持有”制度,但一些公共藏书场所始终没有完成转变。从19世纪开始,英国政府开始尝试拔掉这些幸存的“钉子户”。

第二,英国历史上公共藏书场所的初步建立

公共藏书制度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冲突由来已久,但直到19世纪上半叶,政府干预的依据才日益充分。此前,“解放”公共书农的声音在英国社会存在已久,但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卡登将主要反对者分为三类:一是庄园管理者,他们从经营庄园中获益,但没有土地权利。这些人担心佃农被“解放”后,他们损失的利益无法得到补偿;其次,拥有巨大庄园权利的领主,对他们来说,即使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与过去完全不同,庄园习惯中保留的这些特权也足以使他们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改革后的情况却难以预料,因此他们并没有改革的意愿。

第三,英国历史上公共书籍持有场所的消亡。

针对前十年政府干预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英国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委员会的干预能力直接加强,改革不再需要领主和佃农达成共识。领主和房客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向委员会申请“解放”公共书籍持有者。1846年报中,委员会重申了1838调查报告中强制确认的要求。1849年,他们得到了议会的初步积极回应:在当年通过的一项法案中,允许拥有公共书籍的农民向委员会申请“解放”,而无需事先与上议院达成协议。次年,领主也获得了单方申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