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课程的起源

“汉语”这个词的历史并不长。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后,清政府开始建立新的学校。当时所有的课程和教材都是从西方引进的,只有一科是语文,还教文言文,当时叫“语文”课。五四爆发后,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于是国文课受到冲击,小学改为“国语”。教材具有鲜明的口语特色,全部是白话短文、儿歌和故事。小学《国语》以白话文为主,提倡贴近群众实际语言教学。中学还是叫“中文系”,开设中文课程。虽然还是以文言文为主,但是加入了一些白话文。此后,白话文在“语文”课程中的比重明显增加,鲁迅、叶圣陶、冰心等新文学作家的作品被选入其中。

20世纪30年代末,叶圣陶等人提出了“语文”的概念,并试图编写新的语文教材,但遗憾的是因为日本侵华而被迫停止。

65438年至0949年中国解放后,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在挑选中小学母语教科书时,曾讨论过它们的名称。叶圣陶先生建议,“过去这个中学叫‘中华’,小学叫‘国语’,所以统一。当时同一个人认为口语是‘语言’,书面语是‘文字’,文字在语言中,不能偏颇,所以合而为一。”这个建议被华北政府的教育机构采纳了。还确定中小学以学习白话文为主,中学逐步增加文言文,作文一律用白话文,要求学生掌握贴近现实生活、适合日常口头和书面应用的语言能力;不再使用“中国人”、“普通话”等名称,都叫“中国人”。

“汉语”包括口语和书面语:在口语中,在书面语中;口语包括听和说,书面语包括读和写。使用“语文”这个名称,表明要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纠正长期以来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书面语和口语分离,教学中只看文章、写文章,不顾口语训练的弊端。所以我们母语课程的名字叫“汉语”。然后推广到全国。从此,“语文”成为中小学的一门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