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是什么?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是什么?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在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金信息披露的目的

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培育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增强市场参与者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通行做法,作为证券市场组成部分的基金市场也不例外。通俗来说,基金投资就是“受人之托,专业理财”,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有权了解基金运作和资产变动的相关信息。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通过强制信息披露,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基金信息,增强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有效保护基金当事人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信息披露要求

基金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全面性:这是对基金信息披露范围的要求。FuUDisclosule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法定事项的信息,不得有遗漏或不足。必须充分披露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或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隐瞒或重大遗漏。

2.真实性: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

3.时效性:这是信息披露操作的时间要求。TlmelyDisclosure要求参与信息披露的各方及时披露相关重要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披露的原则分为:实质原则和形式原则。所谓实质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披露。形式原则包括规范性原则、通俗易懂原则和易于获取原则。

实质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反映真实状态,不得歪曲、粉饰。

2.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应使用精确的语言,在内容和表达上不得有误解,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

3.完整性原则

所有重要的事情都应该公开。

4.及时性原则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中期报告。基金经理每半年更新一次招募说明书。

5.公平披露原则

公平披露原则要求信息平等公开地披露给市场中的所有投资者,而不仅仅是个别机构或投资者。

(二)形式原则

1.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要求基金信息必须按照法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披露,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可比性。

2.可解性原理

可理解性原则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长的、技术性的术语。

3.可用性原则

可及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能够被一般公众容易地获得。

除法律法规指定的报刊、网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可以在其他公共媒体上披露信息,但应当注意其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的报刊、网站披露信息,不同媒体披露的同一信息应当一致。

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

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培育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增强市场参与者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通行做法,作为证券市场组成部分的基金市场也不例外。基金信息披露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在基金份额募集过程中,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募集信息披露文件向公众投资者说明基金产品的危机收益特征及相关募集安排,以便投资者选择适合其危机偏好和收益预期的基金产品。在基金运作过程中,通过充分披露基金投资组合、历史业绩、危机情况等信息,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评价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了解基金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中的承诺,从而判断基金产品是否值得持有。同时,潜在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危机偏好和收益预期,理性分析基金的价值,进而做出投资选择。

(2)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资本市场的基础是信息披露,而监管的关键内容之一就是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与实质审查制度相比,强制信息披露的基本推论是投资者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谨慎”。它可以改变投资者的信息弱势地位,增加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防止利益的冲突和传递,增加公众对基金运作的监督,限制和防止不当基金管理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3)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由于现实中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无法有效识别基金,也无法有效克服基金经理的道德危机。高效的资金无法吸引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形成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可以使隐藏的信息及时、充分地公之于众,从而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造成的低效无序局面,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4)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如果法律法规不规范基金信息披露,任由不充分、不及时、不真实的信息传播,那么市场将充满投机行为,投资者可能在这种市场噪音的影响下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甚至给基金运作带来致命打击,不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进步。

基金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收益

信息披露的成本

生产和发布输入的态势信息会导致一定的成本,即发布成本或直接成本。很多不主动披露信息的基金通常会说发布成本阻碍了常规的信息发布。然而,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这种说法很难成立。美国很多基金每个月都会在网站上披露信息。开放式基金在其网站上实时披露交易状态和完整的投资组合。信息发布的频率已经不太关注信息发布本身的成本,而是更关注基金整体投资策略的安排。

除了直接成本,信息披露者还要承担潜在成本。投资基金会雇佣许多专家来分析油井,以建立一个证券投资组合。频繁的信息披露会让这些研究成果被其他投资者获得,也就是搭便车的问题。从而使投资基金承担一系列潜在成本。Wemers(2001)指出,当基金被要求披露股权结构时,投资者有两项潜在成本。第一,当基金披露其资产时,其他投资者可以更方便地利用资金流的信息跑在基金的前面,从而抬高基金经理想要购买的证券的价格。这种成本被认为随着披露频率的增加而增加,会减少对基金投资的解释。第二,信息披露会缩短基金投资者从基金投资中能够获得个人回报的时间周期。在开放式共同基金中,直接投资管理的经理人会对大量证券进行分析,寻找资产被低估的证券。这些证券风险低,收益超过平均水平。因为信息披露暴露了基金经理对所买证券的看法,降低了基金经理证券研究的潜在收益。当基金披露其构成时,潜在的竞争对手和基金持有人会了解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因此,基金管理人投资低估证券的收益将仅限于研究完成至下一次信息披露之日的期间。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的潜在成本因基金的规模和类型而异。由于指数基金的投资范围有限,研究成本也低于其他类型的基金,因此潜在的信息披露也较低。投资者普遍认为规模大的基金比规模小的基金具有更强的R&D能力,因此更关注规模大的基金发布的信息,从而增加了这类基金信息披露的潜在成本。在美国,大规模基金的信息披露频率和程度普遍高于大规模基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为了降低上述潜在成本,基金很可能会采取行动,减少半年度信息披露所包含的信息内容。很多基金经理都对投资组合信息感兴趣!粉饰”,即改变报告期末投资组合的构成。

伪装真实的投资组合。对于基金组织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装点门面”的活动,没有达成共识。“粉饰”的吸引力取决于进出某种证券的交易成本,包括任何与要价和出价差价相关的执行成本。这种交易策略对股票在流通市场交易活跃的大企业可能有意义。对于规模小、流动性差的企业股票,交易成本会超过欺骗竞争对手带来的收益。

信息披露收入

许多学者认为,这两种成本必然被信息披露的潜在收益所掩盖。一个是从一些基金经理的角度来看,他们正考虑增加信息披露的频率;其次,它来自于试图制定盛家政策的苍鹭守望者的视角。

信息披露的一个潜在好处是,实行信息披露的Kikwei持有的证券会增加对部分证券的需求。如果投资者购买证券是因为他们相信基金经理有内部消息,这可能会试图提高这些证券的价格。从而增加信息披露豹基金的回报,即信息披露基金获得了“跑在前面”的收益。有一些证据表明,该基金的“跑在前面”的证券购买确实可以带来好处。但没有依据确定“跑在前面”的潜在好处有多少。

另一个好处是,一些投资者认为频繁的信用披露真的很有价值。因此,它准备承受更高的负担或更低的回报来接受频繁的信息披露。

频繁的信息披露使得基金很难实施与广告中不同的策略。这种信息披露的收益取决于基金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策略的可能性,也取决于偏离通知的策略的收益。虽然目前监管机构要求每半年披露一次,但一些基金经理愿意比标准更频繁地披露资金使用情况。许多投资者为Momingst(一家跟踪基金表现并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公司)的信息付费的事实表明,市场参与者认为基金披露的信息是有用的。

信息披露的第三个潜在好处是,信息披露可以将企业过去成功投资的信息传递给预期的瓷器投资者。这会吸引他们去买基金。

总结一下。信息披露的收益和成本都很难量化,很难划清成本和收益的界限,加大了制定信息披露政策的难度。增加基金信息的公开披露程度,无疑会增加基金信息对基金投资者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基金的投资状况;但同时也增加了基金投入运营的难度。成本的增加最终会影响基金的业绩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理想的信息披露政策应该是适度的,既要有助于基金投资者了解基金投资情况的必要信息,又要保护其权益;还要充分考虑基金信息披露的独特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基金投资策略的顺利实施,最终符合基金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