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采取的是钱粮结合的货币制度。
清朝采取的货币与货币相结合的货币制度如下:
清政府沿用的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即银、铜币同时流通。
总的来说,清朝的货币采取的是银和铜的双重标准,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但银的地位更重要。由于海外贸易发达,大量白银从国外进口。除了西班牙银币,葡萄牙银币,威尼斯银币,荷兰银币和法国银币在繁荣时期也在康雍流通。
鸦片战争前后,出现了固定形式的银币,鸦片战争后才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币。鸦片战争前,英国向中国大量贩卖鸦片,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铜币来交换白银。因为白银是人们纳税的固定货币,所以带动了通货膨胀,严重恶化了经济。以至于顺治帝在1651发行纸币,咸丰帝在1853发行清朝宝钞、户部官钞等纸币,稳定清朝经济。
清代货币政策的发展历程
银本位时期:清初,国家货币体系以银本位为基础。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基础的货币制度,具有币值稳定、携带方便、易于保存等优点。在银本位制下,国家货币与白银挂钩,货币流通依赖白银的产出,货币供给相对稳定。
金本位时期:1879年,清政府宣布实行金本位制,规定金币与银元的汇率为1:1,即“银贵金贱”,打破了银本位制的稳定格局。金本位制下,金币作为国家货币,发行量大,货币供应量不稳定。
银铜并用:1912,清朝灭亡,民国成立。由于当时铜材缺乏,政府宣布以银为主,铜为辅,实行银铜并用的制度。此时国家货币政策自主性差,受外部因素影响,货币供给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