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的中英文全称及其历史

类别:商业/金融管理

分析: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汇丰于1864在香港成立,为从事对华贸易的公司提供融资和结算服务。1865开业,同年在上海设立第一家分公司,随后在天津、北京、汉口、重庆设立分公司。

汇丰银行在旧中国的业务主要有国际汇兑、发行纸币、存贷款业务、办理和释放对华外债、经理中国的关税业务等。

1980 10 10月4日,汇丰银行北京代表处获准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汇丰银行在中国的第一家分行。

在1984期间,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被授权从事出口押汇业务。

1985年8月6日,汇丰银行深圳代表处升级为分行,10年10月30日,深圳分行正式开业,汇丰银行开始在中国拥有可以从事更全面银行业务的营业机构。

1986 65438+10月9日,解放前遗留下来的汇丰银行厦门分行(仅持有营业执照)获准重新开业。

1986 3月19日,汇丰银行在天津设立办事处。

7月6日,1989,汇丰银行在大连设立代表处。

1990年底,汇丰上海分行重新注册,扩大了业务范围,允许汇丰自行招聘员工。

中国在1994和1995进一步开放沿海和部分内陆经济中心城市后,汇丰银行在青岛、天津和北京的代表处相继升级为分行。

汇丰在华分行的主要业务可分为两类:一是公司银行业务,包括项目贷款和房地产贷款、进出口票据和票据托收、证券托管和b股业务、外汇资金安排等;二是零售银行业务,如存款账户、汇款、旅行支票、信用卡、商户服务等。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还为客户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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