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发展浪潮和经济规律的影响下,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的旧城改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挖掘城市土地潜力等诸多因素,使得旧城改造在世纪末的城市建设中显示出巨大的意义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虽然旧城改造势头良好,但在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和偏差。纵观国内大部分城市的旧城改造,忽视园林绿化建设,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相对较低,改造后环境质量不高是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之一。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旧城改造的绿地率要大于25%。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旧城改造未能达到这一指标,福州市园林局在全市随机抽取了5个旧城改造和新建生活小区。结果实际绿地率只有18%,有两个区域甚至接近于零。昆明市金碧路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绿地率只有20.4%,改造后的实际绿地率只会小于这个数字。根据笔者在、渝、广、昆等城市的调查,旧城改造后的绿地率仅在10% ~ 18%以内。在老城区的一些商业黄金地段,改造后只看到密集的高层商业建筑,几乎看不到有效的绿化和片状绿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5公布的数字,全国640个城市共有园林绿地67.83万公顷,平均每个城市约1060hm2。到1996年,我国城市数量增加到666个,但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只有6651000公顷。与65,438+0,365,438+0.90hm2相比,城市平均拥有量也下降到998.7hm2,65,438+0.993,每万人城市绿地面积为34.9hm2经过两年的建设,到65,438+0.995,每万人城市绿地面积仅为36.7hm2。1996的统计显示指数只有35.2hm2,也就是1.5 hm2;低于1995。也就是说,从1993到1996的四年建设期间,每万人城市绿地面积只增加了0.3hm2,根据建设部统计,1991年末,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占有公共绿地4.1m2。到1992年末,全国城市公共绿地减少约1300hm2,人均占有面积也下降到3.9m2到1996年末,该指标定格在5。这个指数只增加了1.1.9m 2。再者,以这样的速度发展,别说与世界上的花园城市相比,就是要实现“中国21世纪议程”的目标:“到200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左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m2左右”,都是非常困难的。从近十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呈现大起大落、停滞不前的局面,前景确实不容乐观;然而,1996这一数字在年末的下滑更令人担忧。此外,现实比数字反映的情况更复杂。第一,中国的城市极不平衡。比如1995年末,全国46个主要城市中,人均公共绿地超过7m2的城市只有1l个。第二,很多城市看似还过得去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率,其实是通过郊区大面积的林地体现出来的。在郊区和新区增加绿地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城区公共绿地的大量减少。上述令人担忧的数字和现象,原因虽然复杂,但与大量旧城改造中绿化建设的缺失有直接关系。因为老城区多位于城市腹地,对整个城市的影响不是局部的,而是全局的。在绿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旧城改造的园林绿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从宏观到微观缺乏合理系统的园林配置;缺乏精致高雅的艺术水平和文化氛围;缺乏真正能给人提供休息、使用、享受和暴露的园林环境;缺乏该地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2.理解和概念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不仅仅是园林绿地多少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环境,尤其是城市的生态环境。建立生态良性循环的高质量城市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基础。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在城市周边缺乏森林的情况下,城市绿地面积应为30% ~ 50%,这样可以改善城市环境,协调生态平衡。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的直接结果就是城市总绿地率受到影响,旧城改造的整体效益因旧城环境差而无法发挥,人们所关心的生活意义无法在旧城改造中得到体现。而其最大的危害在于破坏了以园林绿化为基础的整体城市生态系统。观察其现象,思考其本质。造成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控制下,我国城市的天平发生了倾斜。相对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前期投入巨大,但未来投资回报无限;因此,这种“商业”的“冒险”性质使得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每一寸土地的最大经济回报。但问题是,为什么开发商的“意志”总能影响社会群体的“意志”,获得真实的存在。所以更本质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还缺少一个概念——理性的城市概念,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是文明的聚集地,经济生产是城市积累的过程,文明的环境和氛围是城市积累的目的和结果;第二,高品位的城市文明和环境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城市而不是局部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效益。这应该是一个辩证的整体关系。事实上,今天许多城市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丧失了正确理性的城市观念;这种观念的丧失不仅不同程度地表现在决策者和开发商身上,也表现在规划师、建筑师和许多平民百姓身上,换句话说,表现在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身上。所以这种对深层概念的不理解,对城市的负面影响很大。树立正确理性的城市更新改造理念,改变社会群体对城市改造的普遍认识,是解决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问题的重要途径。我们至少可以强调两个方面来推动这种改造:一是要树立一种整体的、系统的观念,即老城区是整个城市的一部分,与整个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把城市改造的某些方面与整个城市割裂开来。根据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的局部因素,换句话说,局部因素通过与其他因素的关系对整个系统产生深刻的影响。旧城改造中较差的园林绿化水平和环境质量将对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城市规划中的“木桶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当圆形木桶中的一块木板比其他木板低时,整个木桶中的水就会流失。这个时候,其他板子再高,也无济于事。因此,旧城改造区环境恶劣对城市的影响不会因为其他地区有良好的园林绿化环境而改变。因此,我们应该从城市整体的角度来看待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旧城改造的目的是提高城市生活的综合效益。城市生活的多重功能也构成了一个整体系统:道路交通、人口规模、经济增长、用地性质、人文景观、空间形态、园林绿化等。,这些都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这里,每个因素的质量降低都会降低系统的整体质量。目前很多旧城改造盲目追求更高的建筑容积率和土地占用率来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盲目追求道路拓宽和开放来解决交通问题。同时,对空间形态、行为心理、城市景观尤其是园林绿化等“软”因素重视不够。其改造的结果不仅不能恢复老城区的活力,反而使其缺乏活力,环境质量恶化。教训应该是深刻的。二、适当寻找和建立最佳“平衡点”的概念建立城市生态环境系统,首先要做的是建立城市绿地系统,旧城改造也不应例外。然而,旧城改造的难点在于发展中“经济效益”与“环境重建”的巨大矛盾。一味追求高容积率显然不妥,但单纯追求高绿地指数,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无疑容易使旧城改造流产。所以,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决策者、开发商、管理者、规划者要根据所在城市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适当寻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改造的平衡。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否则,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就会失去指导原则,非常容易误入歧途。例1合肥1984、1987、1991三年被评为国家绿化城市,1992与珠海、北京并称国家园林城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合肥在研究建设部“大中城市旧城改造如何与古迹保护相结合发展绿地”课题时,就确立了沿宋古城墙遗址建设环城公园绿地系统的构想。实施后,绿地系统线性循环发展,串联起一批历史古迹和山水园林,成为合肥第一绿环,被誉为“翡翠项链”。这种方式不占用老城区太多土地,保证了老城区开发的土地利用率,同时大大提高了老城区周边的园林绿化数量和质量。例2苏州同方巷住宅小区这是一个位于古城内的老城街坊的成片改造工程。用地不紧张,建筑密度不太高(48.2%)。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一大片公共绿地是不现实的。因此,居住区充分结合街巷、胡同、院落的格局,结合古城的历史文化意蕴,着力打造精致的小花园和民居旁的绿化,将民居的肌理与古城的街巷、苏州园林的风格特色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虽然绿地率不高,但小区环境友好,园林绿化清新典雅,有很强的“家”感。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结合点(或平衡点),使土地开发利用率和园林绿化建设相得益彰。前者基于合肥的整体性和特殊性,后者基于苏州独特的古城肌理和园林特色。这种寻求“平衡点”的理念和方法,不仅是积极的、正面的,而且是现实的、充满活力的。策略和方法如果我们辩证地看待旧城改造中的困难和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实际上为旧城改造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确实应该在运营策略、建设机制、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思考:从决策管理层面,政府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该对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尽可能充分利用旧城中的各种有利和特殊条件,发展各种集中的环形、线形、片状园林绿化。这是政府对城市的责任,不能过分依赖开发商的“综合开发”。这种特殊的绿化建设不仅有利于土地的集中有效利用,也为旧城改造建立了良好的环境支撑。比如合肥、北京的城市绿化带,深圳、天津郊区向市区延伸的绿楔,成都府南河、昆明大观河、上海外滩的沿河绿化带,都为所在区域的旧城改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和优势。旧城改造规划和城市设计完成后,政府应在开发建设中将园林绿化内容(如措施、做法、指标等)转化为法律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应对开发商的开发进行控制和引导,鼓励其积极探索土地效益与园林绿化的结合。宣传那些找准切入点,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极佳的旧城改造项目;鼓励其在开发中对园林绿化的贡献,并严惩其破坏。近年来,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都在试图对开发项目给予正确的引导,这是一个好现象。然而,也有少数地方政府不做上述工作,而是将老城区最好的黄金地段交给一些只关心致富的开发商来哄抬土地投机或肆意开发。这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开发建设层面上,要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有机地改革以往的发展模式。目前,旧城改造的各个方面都在探索中,很难说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系统的新的发展模式或机制。但是探索的某些方面很有启发性。例如,一些城市在多年前就成立了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开发公司,以便在房地产开发之外,积极有效地进行集中的绿地开发和运营。这样做的好处是开发商把园林绿化作为自己的主业,用它来获取回报。因此,园林绿化不再是次要因素,而是发展的主要因素,这样发展才能在积极的状态下进行。上海绿地开发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仅4个月后就提出了可行的城市绿地建设思路,投资654.38+0.8万元,启动了2hm2公共园林绿地建设。截止1992年底,已开工绿地约22hm21993完成约34hm2。此外,许多城市也在探索发展生态经济园林绿化。例如,天津市城市规划中明确提出,将市区内的开放空间改造为果园、花坛、苗圃等生产性绿地。这显然是为了挖掘园林绿化的经济潜力,使园林绿化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规划设计层面,要根据各旧城改造项目的具体场地、环境、开发性质,研究不同强度、不同内容的景观绿化方案,避免指标上一刀切、单一模式的绿化类型。在水系贯穿其中的旧城改造中,绿化建设要依河线性设置绿化带和绿化景观。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渗透的旧城改造中,绿化要围绕周边形成片状绿地系统,山区旧城改造要强调坡面垂直绿化系统,如绿色堤岸、绿色挡土墙、绿色人行廊道、屋顶花园、梯田绿地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旧城改造的景观美化要与旧城的空间结构和形态肌理有机统一。比如,在泉州老城中心区的规划设计中,设计师特意将文庙广场、文化宫、百元川池周边的绿化环境进行布局,形成集中绿化,其余区域保持传统特色的街区结构肌理和空间形态。再比如北京菊儿胡同四合院和前面提到的苏州同方胡同小区的改造,都是在努力让园林绿化符合并延续、强化和发展老城区的街、巷、院空间体系。此外,还应关注和研究旧城改造规划中的以下变化:(1)园林绿化要从单纯的配置向高层次的艺术设计转变。(2)将“原地契合”的绿化模式转变为整体有序的系统组织。(3)平面绿化要向立体、空间综合绿化转变。(4)要从过去的绿化与历史文化景观的割裂,转变为两者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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