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史学,什么是传统史学?

新史学

(新史学)是指20世纪初开始萌芽,并在50、60年代空前发展起来的新史学思潮,旨在反对以弗兰克为代表的传统史学,是指这种“新史学”在最近一二十年的更新和变化。反对兰克学派的客观主义史学思想是在19年底由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文德尔·班等发起的,但真正在历史实践中倡导新史学的是法国学者司苗、亨利·贝尔、乔治·列斐伏尔、美国学者鲁滨逊、比尔德等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主张历史研究领域的广泛发展,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分支合作,强调历史学家的解释,重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即历史的作用。但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新史学的具体研究成果并不多见。

真正让新史学理论和实践成为潮流的是法国年鉴学派(见此文)。《65438-0929年经济社会史年鉴》的出版,顾名思义,既是年鉴学派诞生的标志,也是新史学诞生的标志。说明新史学反对狭隘的外交政治史,提倡一种“整体历史”的观念。布洛赫把“社会”加在年鉴的名称上,正是因为这个词可以包含整个历史,“历史就是整个社会的历史”。第一代学者对地理史、封建社会史的研究,第二代学者如鲍勃·罗代尔对地中海的研究,第三代学者如拉杜里的《蒙达尤》都是整体史学的代表作。在这个前提下,新史学的本体论把历史看作是关于人和人的过去的科学,也就是说它是一门科学,是一门特殊的科学。这就决定了它既在认识论上承认历史认识的主观性和相对性,又尽量避免意识形态乃至历史哲学的干扰。它强烈反对汤因比的宏观史学,主张从第一手材料出发进行扎实的研究。在方法论上,一方面主张“问题史学”,即先提出问题,然后围绕问题提出假设,确定研究方法;另一方面主张多学科合作,即吸收其他相邻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如心理学史、数量史、结构史、地理史、历史人类学等,都是这种整体或综合方法论的产物。还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重视理论概括(如探索规律),强调阶级、人民、经济因素等思想日益影响历史研究,这也构成了新史学的组成部分。

然而,在过去的10年里,打破兰克教条而发展起来的新史学,由于过分强调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和计量方法,有成为新教条的危险。一些史学界的有识之士开始改弦更张,于是出现了一种“新叙事史”:“历史的主体从人周围的环境转向环境中的人;历史研究的问题从经济、人口转向文化、情感;影响历史的学科从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变成了人类学、心理学;历史研究的对象从群体转向个人;解释历史变迁的方式从线性的单因素因果关系转变为相互关联的多重因果关系;方法是从群体计量到个体抽样;史料的组织是从分析到描写;历史的性质和功能已经从科学转变为文学。”(劳伦斯·柊司《叙事史学的复兴》,转引自《史学理论》1989,第1期,第33-34页)这是一种“新”的旧史学,以改变数值分析导致的枯燥的历史和只注重宽泛结构而忽视活的个体的教条式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