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镇的历史演变
自清康熙年间开始,在西边的源潭子河岸边的山顶上设置了一个名为“陆路关”的关口。依其卡址,伊、小溪在汉水汇流处对面,故称“汉水关”。因为地形在山坡顶端,几年后感觉不舒服,也不利于扩建修缮。迁到达巴公路80.1 km处矿空的山区,命名为“瓦子场”。后因地势倾斜,不利商贾,迁回小河坝,故称“花市街”。华士街地势低洼,靠近小溪。溪水泛滥时会淹没街坊,遗址又会上移,取名“汉水溪”。39年武庙修建成功后,因庙址属商,曾称“王家场”,又称“汉水溪”,沿用至今。
汉水自古以来就属大仙县管辖。清康熙初年是联合保险公司,汉水是第三保险公司,建了三个甲胄公司。15年(1926)汉水改镇,29年(1940)改镇为乡公所,直至新中国成立。汉水镇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1。1954年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秋成立人民公社,原30个先进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7个行政区。1960管理区称为农区,分为39个生产队。1962,大队、生产队整编,庆丰、幸福地区太广。如果把两个大队的联合地址的一部分拨出来组成兴隆大队,整个公社就是8个大队,61个生产队。1981年,人民公社更名为乡人民政府,沿用至今。1985至2005年,汉水人民政府仍保持原有的区域和组织结构。1993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巴中地区,从原属大仙县管辖的巴中、平昌、通江、南江四县中分出,隶属巴中地区,辖潼南、巴、平三县,汉水镇与平昌县一起归巴中地区管辖。2001,11,汉水镇撤地建镇,镇人民政府驻汉水河,管辖汉水镇行政区域。2003年2月,汉水镇将原来的居委会扩大为社区居委会,将庆丰村下辖的5社、6社、9社、10合作社、农业站划归社区居委会,辖5个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