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自然灾害期1962
1962“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中国大陆爆发了历史上空前的大饥荒。
“三年自然灾害”主要体现在中国多次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创伤,以及中国大陆爆发的前所未有的饥荒。6月5438+0962,6月5438+0-9月,全国出现大范围干旱。去年入冬以来,湖南西北部、广东北部、四川北部、江苏北部、安徽中部等地几乎没有雨雪。2月份,约1万公顷出现干旱。3月份,干旱地区扩大到河南、湖北、贵州和陕西省,总计360万公顷。
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地区,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吉林西北部干旱期200-400天,甚至枯井断河,人畜吃水困难。1962年干旱影响以北方为主的24个省(市)21746万公顷农田,受灾面积878.4万公顷。人们习惯把这些灾害称为“三年自然灾害”。
1962中“三年自然灾害”的主要原因
自然因素,包括异常气候、极度干旱、虫害等因素导致大量农作物歉收。同时,一些地方的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再加上一些不合理的排灌工程,加剧了土地沙化和质量下降。
在政策问题上,包括“钢铁冶炼”和“人民公社”两大政策。冶炼钢铁需要全国人民集体生产钢铁,大量农民被招募到钢铁生产厂工作,导致农业生产机会减少。但人民公社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实现了农民集体经济,却导致土地流转不畅,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粮食产量下降等问题。
百度百科——艰难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