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赋是如何从汉代赋演变而来的?
1它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首先,朝贡是诸侯向皇帝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朝贡的物品不是随意制作的,而是有具体规定的。必须是“土特产”(现在叫土特产),赠送的时候要有赠品清单;天子在接受的时候也是按照规定的单子收分。其次,诸侯献上的贡品,必须一个一个摆出来,放在王庭里。所谓“远事”,就是天子有四海,各国皆顺,安定统治统一的标志。故“庭满行,赐玉帛,天地之美,令人尴尬。”再次,诸侯朝贡的首要任务是“助祭”。祭祀神灵也要一个一个摆好,排列在神灵面前。别无选择,只能直接用“福法”大规模展示祭品,处处昭示天下。供奉祭品时,神和祭品被称为“更美的名称”,可见“巫术模仿和艺术模仿的起跑线最初几乎是完全统一的”3。由此可见,物贡的贡献不仅仅是一个名词——诸侯各方贡献的实物,也是一个动词——它包含了“收祭”和“摆祭”的双重含义。同时,“赋”是一种具有强烈动态特征的手段和形式,是“铺陈”和“直接铺陈”。贡品一旦转化为文字记录的档案材料,暂时的实物就转化为永久的精神产品。这种从材料及其排列形式到语言文字排列形式的转变,是一个关键性的飞跃。从此“赋”可以成为一种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以“直接的方式”表达人与事、情感与外物。后来我们看到,这种形式一旦稳定下来,一般就会应用到其他方面,比如祭祀天地之神的言论,皇帝的圣旨,诸侯官员的报告等等。说到全面完整的叙述,可以采用这种手段或形式,有时干脆称之为“赋”。当然,这种从“赐物”到“赐言”的转变,即从实用到审美、从内容到形式的转变,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其源头应该是大部落联盟出现时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中铺地祭祀的大规模展示。古礼是宗教性的,没有政教之分。所以朱自清先生曾推测“诗之所以叫‘赋’,是因为《诗经》中有‘赐命’和‘赐政’的字眼,或者和这个意思有关。这是一个需要专著来完成的任务。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皇帝经历了他的天下臣服精神,还是在祭祀时凝聚了人们的主要愿望,都是寄托在被赋予的对象上的。那么,后期的具象手法,也就是所谓的以物化的方式“化虚为实”的手段,应该是在被赋予的对象被创造出来之后。因此,赋不仅先于比兴,也是比兴的最终基础。显然,比兴源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