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于习俗的含义

一、火葬的起源和发展

在商朝,一些偏远的民族有火葬的习俗。后来受佛教影响,真正意义上的火葬逐渐流行起来。应该说火葬的原因是原始信仰和佛教影响的结果。相传佛教始祖释迦牟尼死后,其弟子将其遗体火化,各取其骨灰保存,称为舍利(梵文,意为佛骨)。后来的僧人死后,也将他的遗体火化,将骨灰放在箱子和隐塔中(塔林寺就是为此而设)。唐朝以前,火葬只在偏远的少数民族中流行,在中原地区大量出现,也就是宋辽金时期比较流行,也是佛教盛行的时候。正是在这个时代,北京出现了火葬。

燕京地区士族习俗的出现,与契丹、女真等兄弟士族习俗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据《契丹北史传》记载,他们的丧葬习俗是,父母死了哭的人,认为自己不坚强,却把尸体放在一棵山树上,三年后收骨焚烧。可见他们很早就有火葬的习俗。从目前的考古发掘来看,很多火葬墓都能找到与佛教思想相关的物证。晋朝在金太宗时,佛教传入女真部落,金熙宗、海陵王以后普遍传入佛教。从目前的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来看,金熙宗以后的晋代盛行火葬,这与佛教的传入和盛行是一致的。在马可·波罗的游记中,所有盛行火葬的城市的居民都崇尚佛教。但据文献记载,契丹人在佛教传入之前就有火葬记录,契丹先民的墓葬中也留有火葬的痕迹,女真继承了契丹人的火葬传统。因此,可以说,女真出于原始信仰的火葬习俗在佛教的影响下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王朝建立并占领幽州后,被掳掠到辽地的汉人也从习俗上实行火葬。到1990,根据北京的墓葬发掘,还没有发现唐代的火葬墓,但辽代的火葬墓很多,墓主人都是汉人。

汉人士族明显受契丹民风的影响。但契丹人有死后不葬的习俗。《旧唐书》说契丹人是死者,不准下葬。他们被马赶进山里,放在树上,表示没有服务。即使实行火葬,也不会土葬。但公元926年,辽太祖驾崩后,采用了建陵安葬的方式,整个陵墓模仿汉献帝陵墓的形式,明显是汉化的表现;况且契丹人也不是都用火葬。事实上,在辽统治的北京地区,土葬和火葬是齐头并进的。

宋初,火葬不仅在北汉地区流行,在除北京以外的其他地区也有,如四川、福建、广东、云南等地。于是,公元962年(宋三年),皇帝不得不以圣旨禁止:国王立棺,建封树制。元朝时,北京有火葬。

明朝时,朝廷还设置了静乐堂等火葬场。死去的嫔妃、宫女等。仍然是火葬,也有专业的井来放置这些骨灰。。洪武五年,明太祖告诉礼部:在古代,埋葬尸骨是一种命令,但在近代,埋葬尸骨是一种习俗,死者要么用火焚烧尸骨,要么将尸骨抛入水中。这无非是有损风度,破坏习俗。这是禁止的。如果穷人没有土地,诉讼就选择宽阔闲置的土地作为埋葬的义葬地。或者还有那些不能埋在远处的,官方会出钱的。

清朝初期,满族人仍按旧习俗(沿袭女真族习俗)火葬,清太宗皇太极等人也是火葬。顺治九年,还约定了火葬制度。吴镇,清代人,《杨继斋集》记载:火葬,国制也。不管你是什么,平时什么都可以侍奉,死后可以焚烧。遇大丧,变者堆积如山。火葬的庄重不是看葬礼像土葬那样的规模,而是看焚化的东西的数量和尊严。雍正帝曾说,“本朝巡关东,以兵兵为营,徙无常。万一父母丧亲,不忍弃之,就火化了。".大量史实也证明,清初北京盛行火葬。但是,自雍正帝以来,很难找到火葬的史实,因为雍正帝已经明令禁止火葬,埋葬汉人。自康熙以来,皇帝都不火葬,而是土葬,纳入国法,以至于历代皇族火葬的事实在此后的正史书籍中是禁忌。此后实行从满族到汉族、从上到下的土葬,满族古老的火葬习俗基本被废除。

从近代到1956,北京的火葬很少,大部分只存在于僧人、俗人等佛教徒之间。有些老家很远,死在北京的外地人,都是火葬的,方便带回去。一些处理丧葬事务的寺庙有自制的火化炉(即化身窑),不对外经营。当时最有名的化身窑是阜成门外白堆子村广济寺的塔院。这个化身窑建于1929年,1941年这里只火化了200个人。1949之前,除了上面的广济寺,还有德胜门的大石桥年华寺,阜成门外的下关慈慧寺。

以前北京冬天躺在大街上的乞丐,有的是用慈善机构、政府部门、好心业主捐赠的棺材葬在义冢,有的是寺庙火化。以前有一座供奉马车的庙,名叫陆慈航,据说有百年历史,专门收集街上弃婴的尸骨。这些弃婴也是在寺庙火化的。从65438年到0954年,东郊火葬场火化了2000多具尸体,其中儿童尸体最多。

二、北京现代火葬的建立

北京火葬的逐渐普及和确立是在1956之后。从65438年到0956年,自中央领导倡导火葬以来,北京的现代火葬观念逐渐确立,成为一种新的丧葬习俗。当时人民政府除了建立火葬场外,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宣传火葬,改革丧葬习俗。应该说,这是北京火葬新的真正开始。文革时期北京的火葬率极高,个别年份达到90%以上,但文革后进入低谷。7月198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给民政部的通知》,主旨是积极提倡火葬,严格限制土葬。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长期不懈的宣传。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倡导节俭文明殡葬管理。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北京的火化率迅速上升并趋于稳定。通过多年的努力,火葬已经完全取代了遗体安葬,成为现代北京最重要的丧葬习俗。

古代火葬仪式:

1.女真的火葬习俗中有两个重要的仪式,分别是煮额和葬额。《大金国志》说:你烧你最爱的奴婢和鞍马殉道。当它牺牲吃喝的一切都被烧掉的时候,这就叫烹饪。(1)这是一种追悼会。做饭可以在死者之间,也可以在亲友来吊唁的时候。可以和逝者一起在墓地火化,也可以在逝者纪念日当天火化。《金实高王庸传》:心有(十二)明昌二年正月,孝义皇后崩...鑫茂(12月)开始做饭。这是死后一个月的烹饪仪式。1975年8月,北京通县城关公社发现的两座晋代石墓为火葬墓。墓主人史宗弼是晋朝官员,卒于1177年(即金大定十五年)。他的妻子是女真人贵族。另一座坟墓属于石家族。在墓中的瓮中,发现了被火烧变形的银簪和金饰,这是烹饪习俗的遗迹。这种习俗实际上是火葬的衍生物。尸体可以通过火化升天,祭品也可以。额头也是一种丧葬仪式:亲友去世时,会用刀付出血泪,称为‘送血泪’。(1)这种悼念显得特别英气。

2.《天津实录分析》中有一些元代火葬的记载(见上引)。从这个记载可以知道当时的火葬习俗是:(1)请和尚念经,用乐(乐、佛之类);(2)在家停一两天;(3)灵停后,葬于门外;(4)然后丧事,孝子扶铁,亲友送之;(5)寺内火化,现场宴请亲友;(6)火化后重新安葬;(7)孝子回家,不哭了。(8)安葬后祭奠,向火化方向洒酒饭。有一点可以肯定,火化礼仪比土葬简单多了。

2.清朝皇后的火葬仪式很复杂。顺治十八年初(1661),福临在故宫养心殿(正月初七)死于天花。第二天一大早,在天安门广场外的金水桥上,一名官员被宣布向等候在那里的大臣们宣读了一封哀悼信,要求官员们在最初的九天里每天去干青,在哀悼期间不要私自回家。福临的灵堂布置在干青宫内,正殿和东西两侧挂着白帘,干青门两侧插着条幅和横幅,并建有佛道两个道场。和尚道士日夜念经烧香。第七天,举行了一个小型的抛纸仪式。太后身着黑袍,宫女们都穿着丧服。他们抱着太后,面朝南,来到干青门。在干青门的两侧,他们在黑暗中跪下,在哭喊和悲伤的声音中,他们焚烧了福临的朝服、鞋子和古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