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分数的计算方法

山东高考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公式:(本区间高考最高分-原始分)÷(原始分-本区间高考最低分)=(分科间最高分由年级-x分配)÷(最低分由年级-x分配)。

山东新高考采用“3+3”模式,第二种是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科中选择三门作为自己的高考科目,这就必然会出现不同科目之间无法比较的问题(因为题的内容不同,难度不同,考察形式不同等。),从而造成学科之间的公平正义问题。所以在考生原有分数的基础上,我们通过了一定程度。

考试的分数和高考计入的最终分数可能不一样,有的会高有的会低。比如某个学生某科成绩88,一直排在前3%的区间,那么这个学生最终被纳入高考的最低分就是91(见上图)。但对于某些在某门选修课上竞争优势不高的同学来说,最终分配的分数也可能较低。但无论怎么分配分数,都不会改变学生在省内的排名。

所有选择同一科目的同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排名,不考虑你在其他两个科目选择什么,所以你选择排名的不是同一个组合。比如你选的是物理、化学、政治的组合,你的化学成绩是在全省所有选化学的同学排名在一起之后给的,不管其他同学选的是物理、化学、生物还是化学、生物、历史或者其他化学、地理、政治的组合。

这也导致了部分学生在某一科成绩处于中下游时的劣势。所以在选择学科的时候,你需要考虑哪个学科和自己比是最好的,哪个学科比别人弱(比如全校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