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一篇以传承为题的作文提纲?

我们准备写它是否可以出售。我写了这个:

首先,作为中国最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秦始皇陵是无价之宝。

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埋葬坑,位于陵墓东侧1500米处,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为研究秦朝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成为世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坑内的陶器作品是秦苏卫军队的仿制品。近万名陶瓷卫士分别以弓、箭、弩、青铜弓、矛、戟,或弩前驱,或骑马,组成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秦始皇兵马俑整体风格浑厚,健美,洗练。如果仔细观察,脸型、发型、体态、神韵都有差异,从中可以看出秦冰来自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性格。马涛竖起耳朵,有些张开嘴尖叫,有些闭上嘴站着不动。所有这些秦始皇兵马俑都充满了感人的艺术魅力。

上世纪90年代,有人提出“卖几件文物建个博物馆”。当时有全国人大代表鉴于文物工作的困境,提出了“把它当兵马俑卖了”的议案。这本身就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表现。这座博物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而建造的。如果把文物卖了去建博物馆,博物馆本身永远是可悲和可耻的。秦始皇兵马俑是一个整体。怎么会因为数量多就产生“倒卖少数”的愚蠢无知的想法呢?毁了这个完整的整体,我怎么忍心?在物质社会,“卖”字不能作为文物工作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的载体,是我们祖先智慧和创造力的见证。文物的特殊性在于不可再生。当然,我们听说过梵高、毕加索的画作等艺术奇观在国与国之间被拍卖,但从未听说有哪个国家博物馆的藏品落入拍卖之手,更不可思议的是拍卖珍藏了几个世纪的顶级收藏文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出卖整个民族的历史财富。兵马俑是无价之宝,没人能定价。

2002年,“陕西旅游”上市,以8000万股卖出兵马俑,再次引发争议。按照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最初的设想,“兵马俑”上市是以“黄山旅游”(600054)的模式,通过租赁等方式将门票经营权进入股份公司,然后上市融资。目的是发展旅游,重组资金,但要强调文物是否有经营权,文物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否分离。这是人们最关心的。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不是“卖文物”,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而“卖票”。目前,这种“卖兵马俑”的方式还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当文物成为买卖的媒介,是否降低了自身的品格?靠老祖宗的宝藏来融资上市是不是不够尊重历史?似乎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概念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