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燕昭王战国时期,本溪县隶属辽东郡湘平县,开始纳入中原管辖。
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中国后,全国分为36郡,本溪郡隶属辽东郡襄平郡。
汉代,本溪县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
三国时期,本溪县隶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
西晋时,本溪县属平洲辽东郡襄平县。
东晋十六国时期,本溪县隶属平洲辽东郡襄平县。北魏时期,本溪郡逐渐被高句丽控制。
隋朝时,本溪县属高句丽部落政权管辖。
公元668年(唐高宗将军章元年),唐朝灭高句丽,收复辽东故里,设安东都督府。本溪县隶属河北省安东都督和聊城地区都督。
909年(辽太祖三年),契丹占领辽东,本溪郡归契丹部落管辖。公元919年(辽大祖书四年),辽阳古城由契丹重修,改称东平县,本溪县属东平县。
1125(金天惠三年),金灭辽,后弃路筑路。本溪县隶属辽阳地区,东京路。
1287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在辽阳等地设立书省。次年,东京路改为辽阳路,本溪县隶属省府辽阳路。
1371(明洪武四年)二月,设置辽东卫都督,同年七月,设置辽东都督,六月,1375,再次设置辽东都督。1377年(明洪武十年)改春州郡为卫,1403年(明永乐元年)设建州卫;1409年(明永乐六年),设努尔干为都督兼密使,本溪郡隶属辽东为都督兼密使,东宁卫。
1644(清顺治元年),本溪县隶属辽阳府;1657(清顺治十四年)迁盛京(后改为奉天府),辽阳府降为辽阳县;1664年(清康熙三年),辽阳郡升为辽阳府;1906本溪郡成立前,本溪郡属奉天府辽阳府,兴京富民厅,凤凰厅。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立本溪郡。
1914(民国3年),本溪县属奉天东边道。
1928 (17)年,张学良在东北改旗后,奉天改为辽宁省,本溪仍属之。
1931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成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地。次年3月,成立伪“满洲国”,本溪县隶属奉天。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本溪县恢复为中华民国。
1948年本溪全境解放,本溪县隶属安东省。1949年4月,本溪县隶属辽东省。
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本溪县,原辖区并入本溪市。195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将本溪市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辽东省和辽西省合并组建辽宁省,本溪市改为辽宁省管辖。1956年5月,国务院决定重新设立本溪县,由本溪市管理。65438年至0959年,本溪县属本溪市管辖。本溪县的名字源于清朝。据《重修观音寺碑》“盛京(今沈阳)南数百里,有本溪湖,湖边有观音古寺。”据《八旗通志》记载:“雍正五年(1727年),此湖(本溪湖)名为杯犀湖。”很久以前,据说这个湖还很小,就像一杯清澈的水,湖底又窄又宽,形状像犀牛的角,因此得名“杯犀牛湖”。这是本溪湖更早的名字。后来因为杯犀湖难写难认,改名为本溪湖。本溪县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因县府在本溪湖附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