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为什么要杀包勉?

因为包勉作为一名地方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粮款,后来被举报。作为督察,包拯亲自审理此案,在查明真相后,下令处死自己的侄子包勉。

在面对弟媳的责骂时,包拯表现出自己并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而是因为有严格执法的义务,“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包拯为了摆脱道德上的痛苦,跪下称她为“嫂子”,愿意代替侄子为她“养老”。

包公从小就在剧中失去了父亲。他是由包勉的母亲养大的,所以他称她为他的嫂子。岳母对他很好,而包勉是岳母的独子,所以包公进退两难。但在公与私的两难中,他选择了前者,决定大义灭亲,毅然砍掉包勉的脑袋,然后回到赤桑镇向丈母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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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述:北宋年间,包拯奉命向周琛运粮,宰相王彦岭、司马赵斌前往长汀送别。包的侄子包勉私下指控在担任县长期间收受贿赂。赵故意公开指责包拯,包拯打算依法招安。

包勉恳求赵斌说情,并提供了三千个女儿的贿赂。赵岱苦苦哀求,包不准。勉再次恳求王彦岭,王灵勉哭着恳求,承诺避免死亡。赵见不肯答谢,便讥笑包拯。包拯大怒,发配包勉,并当众声讨赵斌。

包拯把砸死后,嫂嫂吴得到去世的消息,到赤桑镇骂包拯,包拯千方百计劝她。这就是下面的“赤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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